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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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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州、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2210月下旬;

听证地点: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工作有关的公民5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915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1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4521209;邮箱:。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1010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210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1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9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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