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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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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全县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业企业、勘察设计业企业、市政公用事业企业: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4日   

关于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实施期间,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剑川县委宣传部、剑川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加强法治剑川、平安剑川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眼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及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坚持讲求实效。遵循和把握普法工作规律,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重点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分类施策,围绕服务全县实现经济社会更高速度、更有质量、更加协调发展,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守正创新,补齐短板,实现全民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治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起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局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组织民法典宣讲、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和短视频、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平安剑川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适应综合执法的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等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适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围绕住房、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消防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适应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大力开展创文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宣传大理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

重点宣传《大理白族自治自治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加强民众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保护剑川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八)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因地制宜突出宣传我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围绕全县“十四五”期间努力建成走在全国前列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目标,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结合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国家通用文字法及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围绕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中央和云南省“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法律法规。

(九)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士“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必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剑湖保护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宣传与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大力宣传与推进设施联通、促进贸易畅通、推进资金融通、促进民心相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开放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三、着力提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干部培训,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把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持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把法治教育纳入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三)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学习制度。

(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建立健全全局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保证法治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五)推进实践养成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风尚。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从小事抓起,引导人民提高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体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查”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六)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路的法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高阵地使用率、发挥阵地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长效机制,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励和支持深入挖掘白族调、民族歌舞等文化资源优势,借助地方“剑川白曲宣讲团”寓教于乐的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参与云南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实施法治文化“十百千万”行动,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培育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培养法治文艺志愿者骨干。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宣传法治历史代表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推动法治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剑川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法治色彩。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注重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利用好我县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推动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文化故事,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督促企业经营管理者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法治文化融合建设,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积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依法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章程等行为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起草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规章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全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强化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公布普法内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普法措施清单、普法标准清单和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

八、工作步骤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112月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启动、骨干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高位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2025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对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以及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各项普法责任。明确本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间协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三)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落实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加大普法工作及法治宣传教育的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机制,合理设定评估参数,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部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组织开展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照县委普法办统一部署,做好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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