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监察要求 |
1 |
剑川有色金属冶炼厂 |
2023年10月27日 |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在线监测设施正在运行,委托湖南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3.铜冶炼生产线原辅料及产品已设置堆棚,采取“三防”措施,水淬渣堆放于有“三防”措施的堆渣棚内。原有渣场渗滤液收集池仍然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迹象。 4.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存储间废矿物油有约30kg,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布袋收尘器收尘约14吨堆放于收尘房,墙面有危废标识标牌。 5.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地坪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于200立方初雨收集池,现场未发现外排。 6.已提交3季度执行报告、已开展3季度自行监测、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已于2023年2月进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无 |
1.加强厂区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不发生突发事故。 2.恢复生产后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2 |
剑川马登长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2023年10月24日 |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目前养殖约15000羽,无中草药种植;2.该厂粪便通过晾晒后统一外售至周边农户用于农田施肥,清洗废水未外排,病死鸡进行无害化处置。 |
无 |
1、加强厂区粪污收集,晾晒厂下设置挡水墙及沉淀池,防止雨水冲刷,避免废液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2、优化厂区焚烧锅炉燃烧尾气处置措施; 3、粪便建立台账机制,真实、准确记录。 |
3 |
剑川家家俏种猪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0日 |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2、圈舍产生固体粪便经晾晒烘干后自用于周边村民作为肥料,粪液经收集池收集池后用于沼气池发酵,沼气用于厂区发电;3、病死猪存于化尸房生物发酵后用于周边村民废料;4、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5医疗废物存放于已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大理顺丰处置。 |
无 |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巡视巡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2、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医废转运要求处置医疗废物。 |
4 |
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采石场 |
2023年10月20日 |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调试生产;2、该厂区已采取四面围挡进行堆料,目前未加盖顶棚(因土地问题未能建设顶棚);3、厂区堆放的砂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4、已设置危废暂存间,目前未产生废矿物油。 |
1、厂区原料堆棚未加盖顶棚。 2、还未组织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 |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前不得进行生产。 2、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堆料污染防治措施; 3、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等。 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
5 |
剑川县利山采石厂 |
2023年10月19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3人守厂;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厂于2022年1月停产至今。 2、已对破损生产设备进行封闭,建设了堆料场。 |
无 |
1、恢复生产后,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
6 |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9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据现场负责人介绍,9月30日停产,预计10月15日恢复生产。 2.该公司正在建设垃圾协同处置项目预处理车间,预计10月14日完成车间全封闭,目前预处理车间现存有约3千吨垃圾。 3.该公司10月2日实施窑尾收尘器及窑尾烟囱的防腐作业,作业区间将窑尾在线分析仪探头取出,预计10月15日完成。 |
1.垃圾协同处置项目预处理车间存放的垃圾散发出一定的刺鼻气味。 |
1.加快垃圾协同处置项目预处理车间项目的施工进度,在未完成项目建设前不得再向内运输垃圾。 2.在完成窑尾收尘器及窑尾烟囱的防腐作业后及时将窑尾在线分析仪探头放置回原位,并进行在线监测设备的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3.恢复生产后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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