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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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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监察要求

1

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采石场

2023年10月20日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调试生产;2、该厂区已采取四面围挡进行堆料,目前未加盖顶棚(因土地问题未能建设顶棚);3、厂区堆放的砂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4、已设置危废暂存间,目前未产生废矿物油。

1、厂区原料堆棚未加盖顶棚。 2、还未组织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前不得进行生产。 2、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堆料污染防治措施; 3、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等。 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2

剑川县利山采石厂

2023年10月19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3人守厂;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厂于2022年1月停产至今。 2、已对破损生产设备进行封闭,建设了堆料场。

无。

1、恢复生产后,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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