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监察要求 |
1 |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23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所有生产线均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设备检修。 2、废矿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现存约2.04吨。 3、已进行一季度自行监测,还未取得监测 报告,已填报2月执行报告,企业环境信息已在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披露。 |
无 |
1、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及时上报执行报告,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 2、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加强废矿物油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若发生转移,需取得环保部门的同意,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 |
2 |
剑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3月17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 2、生活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现场检查时,无外排现象。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应急池,现场未发现外排。 ⠂༯font> 3、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目前存放量约0吨;废矿物油现存有130kg,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废钒触媒现场约120吨,存放于废钒触媒危废暂存间,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正在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4、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办公楼北侧收集池,已与甸南镇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周清运一次。 5、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因长期停产未运行。 6、2月执行报告已填报,已于2023年3月14日已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进行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无 |
1、加强停产期间厂区环境管理,恢复生产前书面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报告。 ⠼/span>2、短期停产不得停止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生产期间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3、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泥、污酸、废钒触媒、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若发生转移,须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同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
3 |
剑川县学奎工贸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5日 |
1、目前该项目区产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在项目区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2、项目与海门口旅游有限公司共用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现存量为0。 3、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1、对生产产生的弃土及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加强生产期间洒水降尘,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2、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4 |
剑川恒安石材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22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1人值守,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2020年8月停产至今,2023年3月17日该公司组织了项目环保验收,出具了验收意见,尚未向社会公开。 2、厂区露天堆存约300方产品,现场正在清运至产品堆棚。 3、已完成沉砂池、危废暂存间、堆料棚、隔油池、沉淀池、截排水沟等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已配套雾炮车。 |
无 |
1、尽快修改完善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2、尽快将露天堆放的300方产品转运至产品堆棚内; 3、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
5 |
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采石场 |
2023年3月22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已完成生产线封闭、仓库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堆料棚部分坍塌。 3、厂区堆放的砂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4、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因长期停产,目前未产生废矿物油。 |
1、部分砂石料露天堆放。 2、还未组织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 |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前不得恢复生产。 2、尽快修复堆料棚; 3、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等。 ⠼/span>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
6 |
剑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023年3月28日 |
1.现场检查时,剑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正常运营。 2.该医院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日处理污水约2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台账记录规范。该医院对医疗废水每月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 3.该医院建设了医疗废物暂存间,约12㎡并配备了紫外线消毒设备并有相关消毒台账记录。现场检查时查阅该医院医疗废物转运台账显示,平均约48小时内完成转运。未发现超期储存现象。 4.该医院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旁边建设一间DR放射间,现场勘查时,还尚未投入使用。检查时发现该院已通过专家评审但尚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DR设备环境影响登记手续。 5.现场检查时,该医院未能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总结等相关材料。 |
1.目前DR设备暂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尚未清理。 |
1.尽快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系统对DR设备进行登记备案,未完成登记备案前不得安装使用。 2.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对污泥进行干化消毒处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并将演练结果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转移要求规范操作。 |
7 |
剑川县永固页岩机砖厂 |
2023年3月23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 2、项目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3、项目配套建设了碱水脱硫设施,脱硫废水循环使用。隧道窑南侧的无组织排放口。 4、项目建设了废矿物油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现存约6L。 |
隧道窑南侧的无组织排放口。 |
1、立即封堵隧道窑南侧的无组织排放口,生产废气须用风机引至脱硫塔脱硫处理后排放。 2、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3、加强废矿物油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若发生转移,需取得环保部门的同意,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 |
8 |
剑川海门口旅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3月1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学奎石料厂、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未生产。 2、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计划进行拆除,不再使用。 3、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4、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现库存为0。 5、厂区配备2辆雾炮车,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6、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7、该公司已编制《剑川学奎石料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4月19日到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32931-2021-023-L。 |
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1、对生产产生的弃土及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加强生产期间洒水降尘,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2、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加强对产生废矿物油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9 |
⠼/span>剑川剑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28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2、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菌子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项目产生的菌子泥脚、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站定期清运;餐厨垃圾交由大理顺丰定期清运。 |
无 |
1、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经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 |
10 |
剑川甸南骨伤科医院 |
2023年3月15日 |
1、现场检查时,剑川甸南骨伤科医院正在运营。 2、医院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向外排放。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日处理5立方水,现实际每日处理污水约2立方,现场有运行台账记录。 3、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由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至少每2天清运一次,双方已签订清运处置合同。但查阅台账记录和向现场负责人询问核实:2023年1月起,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未到现场转运,由甸南卫生院每两天转运至县人民医院,由县人民医院统一交由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4、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5、医院有DR数字化X光机1台,目前处于使用状态。 6、2022年11月10,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了废水检测,并取得监测报告。每天开展PH监测,余氯两次监测。 7、2022年10月7日开展了应急演练。 |
委托的医疗处置单位未按要求到医院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台账记录不完善。 |
1、尽快要求委托的医疗处置单位不超过48小时到医院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完善台账记录。 ⠂ ⠼/span>2、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监测频次及因子开展监测,无法做到手工监测的须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 ⠼/span>2、尽快按要求公开医院环境信息。 ⠂ ⠼/span>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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