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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2023年2月)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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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监察要求

1

大理弘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

2、该公司沿用原有厂房的楼房作为生活及办公用房,生活废水排入原有厂房化粪池处理;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3、厂区原料厂房内堆放有废旧轮胎约200吨,生活垃圾交由老君山镇人民政府定期清运。

4、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

5、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正在进行联网测试,暂未出具联网测试报告。

6、因未完成在线联网,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1、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未完成。

2、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1、尽快完成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并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报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2、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

大理英利灰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厨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厂区建设了初雨收集池,污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生产线脱硫设施加碱不及时,脱硫循环池现场PH试纸测试呈中性;

4、设置了危废暂存间,粘贴了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

5、原料覆盖设施破损,生产废料覆盖不全。

6、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上传执行报告,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1、生产线脱硫设施及时加碱,确保有效脱硫;

2、对生产原料、生产废料进行覆盖,避免扬散;

3、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

4、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若发生转移须严格执行危废相关管理规定。

5、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尽快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3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年产2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年产6000万块环保制砖生产线未运行,计划于2023年3月1日恢复生产15天。

2、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3、在线监测设备在运行。

4、该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存于危废暂存间。已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主要用于设备润滑。已建立台账记录,有管理制度。

5、已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已提交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和2月执行报告。

6、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项目蝴蝶坪矿山建设项目因高速路修建无法取得采矿延续许可,公司决定该矿山不再进行开采,故暂不进行项目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1、及时对在线监测设备和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各生产设备进行检修,恢复生产后,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和标识标牌,若发生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4、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

剑川浩辉石材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项目和砂岩矿项目均处于停产状态。踏箐砂岩矿项目环评审批至今未投入建设。

2、该公司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后排入三级沉淀池,目前无生产废水;生产至今三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淤泥经清理后堆放于厂区东南侧道路旁。产生的废矿物油回用于厂区吊车、机械等的保养、维护,现存量为0。

1、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淤泥堆存不规范,未采取三防措施;

2、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和标识标牌,未建立废矿物油管理台账;

3、未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4、塔箐砂岩矿项目未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1、规范堆存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淤泥,采取三防措施;

2、建设危废暂存间,张贴标识标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进行申报登记;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塔箐砂岩矿项目投入建设后,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正式投入生产前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组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5

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6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预计3月份生产。

2、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已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理,目前危废暂存间内无库存;废矿物油现存有130kg,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废钒触媒现场约80吨,存放于废钒触媒危废暂存间,正在办理转运手续。

3、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办公楼北侧收集池,已与甸南镇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周清运一次。

4、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4季度自行监测,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已填报,2023年1月执行报告还未填报上传,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2、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泥、污酸、废钒触媒、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要求开展转移工作,转运前需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同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3、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4、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5.复工前做好值守工作,确保厂区安全平稳。

6

剑川县机制砖瓦厂

2023年2月28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年产4500万块新型页岩烧结砖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厂于2023年2月1日点火生产。厂区内部分生产原料、煤矸石未进行完全覆盖。

2、厂区生活废水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厂区生产。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酸碱脱硫处理后通过17米高的排气筒向外排放,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立有加碱台账,但台账记录不完善。

4、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粘贴有危废标识标牌,危废间内存有大约75L废矿物油,预计今年开展转移工作。产生的废砖等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焚烧处理。

5、排污许可已提交2022年年度、2023年2月执行报告。

1、厂区内部分生产原料、煤矸石未进行完全覆盖。

2、加碱台账记录不完善。

1、加强厂区管理,对厂区内生产原料、煤矸石等物料进行覆盖,落实环保措施。及时对厂区内洒水降尘,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2、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相关台账。

3、危废转移前报我局审批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4、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7

剑川县金华镇建平水泥制品厂

2023年2月28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从2021年10月份停产至今。

2、该公司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该公司无废矿物油,机器修理送至附近修理厂;

4、生产原料未进行覆盖。

1、该公司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生产原料未采取覆盖措施。

1、在恢复生产运营前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对生产原料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扬散。

8

剑川县金坪页岩砖厂

2023年2月28日

1、现场检查时,剑川县金坪页岩砖厂处于停产状态,据现场负责人介绍于2022年7月停产至今,停产已向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报备。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将进行技改,将沉化仓迁至矿山原料厂旁。

2、生活区建有一隔油沉淀池,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现场未发现外排现象;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3、矿山开采的页岩矿堆放于原料仓库内,生产的红砖露天堆放于厂区内;部分煤矸石未覆盖完全。

4、生产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等废矿物油存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置危废暂存间,并粘贴了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目前该厂区未存放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等废矿物油,已在云南省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5、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排污许可2022年年度、2023年2月执行报告已上传。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过期。

2.部分煤矸石未覆盖完全。

1、尽快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原料管理,对煤矸石堆覆盖完全。加强厂区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得外排。

3、技改期间,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加强停产期间厂区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避免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电子台账、纸质台账;技改完成后按照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5、恢复生产前和技改完成后均需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书面报告。 

9

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采石场

2023年2月27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已完成生产线封闭、仓库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堆料棚部分坍塌。

3、厂区堆放的砂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4、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因长期停产,目前未产生废矿物油。

1、堆料棚部分垮塌;

2、还未组织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前不得恢复生产。

2、尽快修复堆料棚;

3、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等。

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10

剑川县永固页岩机砖厂

2023年2月6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2、厂区外道路西侧有煤矸石覆盖不全,原料堆放区顶棚破损,扬尘较大,厂房道路灰层堆积;

3、设有一危险废物间,设有标识标牌,但标识标牌不规范,防渗防漏措施不到位;废机油桶未贴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但台账记录不规范。

4、项目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项目配套建设了碱水脱硫设施,脱硫废水循环使用。

5、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该厂已开展自行监测,填报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和2023年1月执行报告,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但台账记录不完善。

1、厂区防扬散措施不到位,原料堆放区顶棚破损,扬尘较大,厂区道路灰层堆积;

2、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不全,废机油桶未贴标识标牌,危废间防渗防漏措施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

3、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完善。

1、完善厂区防扬尘措施,修缮原料区顶棚,及时洒水降尘,减少大气污染。

2、完善危废间标识标牌,废机油桶张贴标识标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台账记录。

3、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4、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

5、恢复生产前书面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报备。

11

剑川县臻福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我局执法人员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端,该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1、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2、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恢复生产前和生产期间,做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有效运行,减少环境污染。

12

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1、现场检查时,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一分厂、二分厂均处于停工状态。

2、二分厂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报告,准备报县生态环境局审批。

3、一分厂目前已建设1#、2#号生产厂房,1#厂房安装破碎设备1套和筛分设备1套,2#号生产厂房安装筛分设备1套;但厂房地面部分未硬化,四周有部分未进行围挡,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等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

1、一分厂未完成厂房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二分厂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1、恢复建设后,尽快完成一分厂的厂房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尽快办理二分厂环评审批手续。

3、二分厂完成建设后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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