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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2023年1月)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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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监察要求

1

大理弘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2、该公司沿用原有厂房的楼房作为生活及办公用房,生活废水排入原有厂房化粪池处理;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3、厂区原料厂房内堆放有废旧轮胎约300吨,生活垃圾交由老君山镇人民政府定期清运。

4、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

5、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正在进行联网测试,暂未出具联网测试报告。

6、因未完成在线联网,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1、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未完成。

2、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1、尽快完成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并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报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2、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年产2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正在运行;年产6000万块环保制砖生产线未生产,计划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恢复生产。

2、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3、在线监测设备在运行,经查阅历史台账记录,该公司2022年12月多次出现氯化氢、氟化物、烟尘、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情况。

4、该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存于危废暂存间,现存约2040L废矿物油。已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主要用于设备润滑,未转移。已建立台账记录,有管理制度。 ⠼/font>

5、已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已提交2022年四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报告。

6、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项目蝴蝶坪矿山建设项目因高速路修建无法取得采矿延续许可,公司决定该矿山不再进行开采,故暂不进行项目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12月存在多次出现氯化氢、氟化物、烟尘、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情况。

1、立即对在线监测设备和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各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再发生污染物超标情况。

2、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༯font>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和标识标牌,若发生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4、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5、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6、加强春节期间厂区值守,确保厂区安全。

3

剑川恒安石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有1人值守,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2020年8月停产至今。

目前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1、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未完成建设前不得投入生产。

2、尽快组织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3、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4、认真安排值守工作,确保安全。

4

剑川鹏发锌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7名保安,5名生产管理人员,污水处理站有7名工人,于2011年6月停产至今。 ⠂ 

2、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污水池和应急池均存放渣库渗滤液,水位较高;现场污水处理站无外排痕迹。 ⠂ 

3、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监测,厂内每天开展6次,第三方监测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 ⠂༯font>

4、尾矿库已进行了覆膜处理,运行正常。

5、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现存约7吨,有管理台帐,未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污水产生量,污水池和应急池存放污水较多,应急池液位较高,起不到应急作用,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

1、加强尾矿库的管理,加强对渗滤液流经管道的巡查,确保渗滤液全部流到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2、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不外排;同时确保应急池处于空置状态;按要求对处理后的废水开展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 

3、及时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加强污泥、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并进行申报登记;若发生转移,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

4、加快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开工建设,确保厂区存放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5、加强春节期间值守,确保厂区安全。

6、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2023年应急培训和演练。

5

剑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023年1月12日

1、现场检查时,剑川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已采取防渗膜覆盖, 场区有两名值班人员,5700方渗滤液调节池内有约1500方渗滤液,,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2、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在运行,每日运行时间约10至14个小时,每日处理渗滤液约15至20立方。渗滤液处理站由大理绿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维,站内有2名工作人员。

3、据现场负责人介绍,目前垃圾填埋场仅作为备用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垃圾运往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处理。

4、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在运行,运维单位为云南碧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单位每周到渗滤液处理站进行运维,已填报纸质和电子运行记录。

5、危险废物暂存间已建立,用于存放在线监测废液。已设置标识标牌、管理制度上墙,有台账记录。现存监测废液有9桶、约0.25吨。

6、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已填报2022年四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未按要求进行修订备案。

1、加强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得到及时处理,达标排放。

2、加强渗滤液处理工程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传输至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3、加强监测废液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若发生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

4、尽快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按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5、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要求,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开展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

6、加强春节期间厂区值守,确保安全。

6

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2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2、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现场检查时,无外排现象。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应急池,回用于生产,现场未发现外排。 ⠂༯font>

3、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已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理,目前危废暂存间内无库存;废矿物油现存有130kg,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废钒触媒现场约3吨,存放于废钒触媒危废暂存间。

4、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办公楼北侧收集池,已与甸南镇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周清运一次。

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运行,通过查阅历史记录,12月存在多次烟尘、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情况。

6、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4季度自行监测,12月、第四季度、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已填报上传,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在线监测数据存在小时值超标情况。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查明烟尘和二氧化硫超标原因,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3、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泥、污酸、废钒触媒、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若发生转移,须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同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4、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确保安全运行。

5、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6、认真做好节假日值守工作,确保厂区安全平稳。

7

剑川县利山采石厂

2023年1月10日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2人守厂;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厂于2022年1月停产至今。

2、已对破损生产设备进行封闭,建设了堆料场。

1、加强春节期间厂区值守,确保安全。

2、恢复生产后,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3、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8

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1、现场检查时,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未生产,厂区堆放有铅锌原矿、生产后的产品、废料约1000多吨。 ⠂ ⠂ ⠂ ⠂ ⠂ 

2、目前已建设1#、2#号生产厂房,1#厂房安装破碎设备1套和筛分设备1套,2#号生产厂房安装筛分设备1套;但厂房地面部分未硬化,四周有部分未进行围挡,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等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

3、部分原矿和产品露天堆放。

1、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1#、2#号生产厂房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部分原矿和产品露天堆放。

1、立即对露天堆放破的原矿和产品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减小扬尘污染。

2、尽快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厂房和污染治理的建设,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厂房和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前,不得投入生产。

3、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9

剑川县臻福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日

我局执法人员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端,该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1、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2、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10

剑川有色金属冶炼厂

2023年1月28日

我局执法人员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公司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和在线监测联网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端,该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建立环境管理台账。通过查阅云南省污染源监测管理平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已与云南省污染源监测管理平台联网,但还未取得联网测试报告。

在线监测设备已与省信息中心联网,但还未取得联网测试报告,还未正在竣工环保验收

1、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尽快完成联网测试,取得联网测试报告,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3、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按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

11

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8日

我局执法人员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该公司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端,该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填报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1、加强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完善运维台账记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3、完成二期扩建项目的调试后,尽快组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尽快开始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的建设。

4、尽快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备案,将二期项目及生物除臭系统纳入应急管理,并按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12

剑川县洪泉加油站

2023年1月10日

1、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在运营。

2、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地坪冲洗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吸油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已记录台账记录,但2021年9月25至今未进行过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台账记录不完善,产生的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

2、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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