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联系电话:杨鹏宇 0872-4523279
邮编:6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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