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监察要求 |
1 |
剑川海门口旅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学奎石料厂、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未生产。 2、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 3、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4、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最近一次废机油入库时间为2022年8月,入库42kg,2022年9月出库20kg,用于保养。 5、厂区配备2辆雾炮车,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6、经查阅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公开端,已上传2022年3季度执行(守法)报告 |
1、未完成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学奎石料厂恢复生产前向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书面报告。 2、对生产产生的弃土及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加强生产期间洒水降尘,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4、加强对产生废矿物油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大理弘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6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原料短缺停产。 2、该公司沿用原有厂房的楼房作为生活及办公用房,生活废水排入原有厂房化粪池处理;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 3、厂区原料厂房内堆放有废旧轮胎约20吨,生活垃圾交由老君山镇人民政府定期清运。 4、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 5、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因长期停产未进行联网测试。 |
1、未按要求完成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 2、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3、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
1、尽快完成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联网。 2、办理排污许可证。 3、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3 |
剑川马登镇鑫源水洗砂场经营部 |
2022年10月26日 |
现场检查时,项目未生产,现场有1名值守人员。 |
1、项目投入试运行至今未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项目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尽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案。 |
4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剑川中登东加油站 |
2022年10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在营业。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雨水随雨水沟外排,污水进入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该加油站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有废油桶和废矿物油桶,均已设置标识标牌,暂存间内有台账。现场未单独设置吸油毡暂存间,目前未产生废吸油毡。 4、排污许可方面:已于2022年9月进行了油气监测和环保监测,但还未拿到检测报告;已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填报二季度执行报告;已建立运行台账记录;企业环境信息已在大理分公司网站进行公开。 |
1.还未取得2022年油气和环境检测报告。 2.未设置吸油毡暂存间。 |
1、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加强危废管理,完善台账记录,按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若发生转移,须严格执行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 3、严格按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善台账记录、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公开环境信息。 |
5 |
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6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万吨/年硫酸生产线、0.5万吨/年电炉锌粉生产线、1万吨/年电锌生产线、0.1万吨/年镉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2019年9月停产至今,目前厂区有7名管理人员。 2、1#、2#尾矿库有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公司用罐车将渗滤液回抽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现场有回抽及处理台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渗滤液外排。 3、公司原料仓库堆放有约2万吨浸出渣,废机油仓库内存放有3只废机油桶(空桶),钒触媒仓库内存放有废钒触媒约3.387吨,均已悬挂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4、锌液池内存放约400多立方锌液;硫酸生产线酸罐内存有约100吨硫酸。 5、2022年8月3日,剑川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22)云2931破申1号》受理剑川益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12日,剑川县人民法院以《决定书(2022)云2931破1号》指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剑川益云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目前仍由剑川益云金属有限公司原有留厂人员进行管理。 |
厂区内堆存的浸出渣、废矿物油桶、废钒触媒等危险废物超期存放;锌液、硫酸长期存放,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 |
1、加强对尾矿库的维护管理,及时回抽渗滤液,完善台账记录,确保渗滤液不排入外环境;及时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废水不外排。 2、加强废钒触媒、废机油、浸出渣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时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3、加强停产期间生产厂区的巡查管理,特别是电锌车间存放的锌液及酸罐内存放的硫酸,确保存储安全,尽快对锌液及硫酸进行安全处理。 4、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5、加强破产清算期间环保管理,确保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6 |
剑川浩辉石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7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项目和踏箐砂岩矿项目均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 |
1、未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2、塔箐砂岩矿项目未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1、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尽快编制塔箐砂岩矿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备。 3、尽快办理塔箐砂岩矿项目排污许可证。 4、尽快组织塔箐砂岩矿项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7 |
剑川活发石厂 |
2022年10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厂由于原有项目存在超范围开采矿山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立案查处。该厂自2021年1月26日停产至今。厂区露天堆存有部分生产废料、砂石料,已覆盖防尘网,防尘网由于时间长,部分有破损现象。 2、经查询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公开端,已上传2022年3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守法)报告。 |
1、厂区露天堆存有部分生产废料、砂石料,防尘网部分破损。 |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修复破损的部分防尘网,确保厂区及周边环境安全。恢复生产须书面向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报备。 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3、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按时上传执行报告季报、年报。 4、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中提交《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8 |
剑川县学奎工贸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 2、目前该项目区产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在项目区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3、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最近一次废机油入库时间为2022年8月,入库42kg,2022年9月出库20kg,用于保养。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还未完成验收; 2、还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9 |
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生产线正在生产。 2、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现场检查时,无外排现象。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应急池,回用于生产,现场未发现外排。 ⠂༯font> 3、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目前存放量约45吨;废矿物油现存有130kg,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废钒触媒现场约3吨,存放于废钒触媒危废暂存间。 4、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办公楼北侧收集池,已与甸南镇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周清运一次。 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运行,通过查阅历史记录,2022年10月10日5时至9时,11月3日6时烟尘小时值超标,10月8日13时,10月25日12时,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 6、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3季度自行监测、10月执行报告上传,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8月进行了信息公开。 |
在线监测数据存在小时值超标情况。 |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2、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查明2022年10月、11月烟尘和二氧化硫超标原因,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3、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泥、污酸、废钒触媒、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若发生转移,须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同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4、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确保安全运行。 5、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
10 |
剑川有色金属冶炼厂 |
2022年11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1万吨/年铜冶炼生产线停产。 2、铜冶炼生产线原辅料及产品已设置堆棚,采取“三防”措施。 3、铜冶炼生产线产生的水淬渣100多吨堆放于有“三防”措施的堆渣棚内,以前水淬渣出售给丽江建平水泥厂。 4、原有渣场渗滤液收集池仍然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迹象。 5、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存储间废矿物油有约30kg,已粘贴标识标牌,有台账记录。布袋收尘器收尘15吨堆放于收尘房,墙面有危废标识标牌,收尘房地面沉降,房门处有水沟,收尘回用于生产。 6、已提交10月执行报告、已开展3季度自行监测、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已于2022年2月进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font> 7、脱硫系统已完成2座脱硫塔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已与省信息中心进行了联网,还未出具联网测试报告。 8、新建的200立方初雨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和地坪冲洗水,现场未发现外排。 |
1、在线监测设备已于省信息中心联网,但还未取得联网测试报告,还未正在竣工环保验收。 2、布袋收尘危废堆存间地面沉降。 |
1、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原有渣场后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回抽渗滤液,确保废水不外排;地坪冲洗水和初期雨水需收集于初雨收集池内,不得向外排放。 3、加强生产原料和产品的堆存转运管理,须堆放于具有“三防”措施仓库内,加强厂区道路清扫,减小扬尘污染。 4、尽快完成联网测试,取得联网测试报告,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5、加强废矿物油、布袋收尘器收粉尘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尽快整改布袋收尘危废暂存间的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完善台账记录,若发生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6、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7、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按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并将企业环境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 |
11 |
剑川海门口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1月25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学奎石料厂、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未生产。 2、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计划进行拆除,不再使用。 3、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4、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最近一次废机油入库时间为2022年8月,入库42kg,2022年9月出库20kg,用于保养。 5、厂区配备2辆雾炮车,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6、经查阅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公开端,已上传2022年3季度执行(守法)报告。 7、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还未取得监测报告。 8、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1、对生产产生的弃土及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加强生产期间洒水降尘,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2、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加强对产生废矿物油的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12 |
剑川县学奎工贸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5日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 2、目前该项目区产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在项目区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甸南镇垃圾处理站。 3、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了台账记录,产生的废矿物油日常在碎石机中作润滑使用,经查阅台账,最近一次废机油入库时间为2022年8月,入库42kg,2022年9月出库20kg,用于保养。 4、经查阅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公开端,已上传2022年3季度执行(守法)报告。 5、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还未完成验收; 2、部分产品露天堆放。 |
1、固态废物(石灰石矿尾渣水洗)处理项目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对生产产生的弃土及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加强生产期间洒水降尘,产品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
13 |
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4日 |
1、现场检查时,剑川中地民安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未生产,厂区堆放有铅锌原矿、生产后的产品、废料约8000吨。 ⠂ ⠂ ⠂ ⠂ ⠂ 2、目前已建设1#、2#号生产厂房,1#厂房安装破碎设备1套和筛分设备1套,2#号生产厂房安装筛分设备1套;但厂房地面部分未硬化,四周未进行围挡,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等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 3、部分原矿和产品露天堆放。 |
1、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1#、2#号生产厂房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2、部分原矿和产品露天堆放。 |
1、立即对露天堆放破的原矿和产品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减小扬尘污染。 2、尽快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厂房和污染治理的建设,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厂房和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前,不得投入生产。 3、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后尽快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14 |
剑川中油寓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4日 |
1、现场检查时,该厂停产,厂区堆放有原矿产品及废料约4000吨,均为采取围挡、覆盖措施。 2、目前建设有1套钢架厂房,但地面未硬化、四周无围挡;已安装1套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 |
1、厂区厂房、原料库、仓库及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完成; 2、厂区原料矿石、产品、废料未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3、厂区内有生产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 |
1、尽快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成厂房、原料库、仓库及污染设施的建设,未完成建设前不得投入生产; 2、立即对露天对方的原矿石、产品、废料采取覆盖、围挡措施; 3、立即对厂区及道路粉尘进行清理,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
15 |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8日 |
1、根据目前剑川发生疫情的实际情况,我局采用排污许可公开端管理平台等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 2、该公司已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通过查阅排污许可公开端管理平台,该公司已填报10月执行报告,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四季度自行监测,还未取得监测报告,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企业环境信息在总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
无 |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
16 |
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1月28日 |
1、因疫情原因,我局采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平台等非现场执法的方法进行检查。 2、通过查阅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已填报3季度执行报告,已进行3季度自行监测,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已公开2021年企业环境信息。 3、通过查阅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平台历史数据,未发现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情况。 |
无 |
1、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填报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污。 3、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和有效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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