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09:00-11:30,召开《剑川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参会单位金华镇等八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十三个单位,会议同意通过审查,我局现将方案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待审查通过上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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