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试点领域信息 / 社会保险

剑川县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第二站之宣传发动退役军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 来源: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近日,在全面入户动员村(社区)干部参保的基础上,剑川县社保服务先锋队精准锁定退役军人为扩面对象,持续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扩面增效工作。

县社会保险局主动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摸清我县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底数,及时比对参保信息,锁定扩面对象。社保服务先锋队先后深入各乡镇、村(社区),以召开座谈会和走访的方式重点宣传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2次座谈会,答疑解惑32人次,宣传动员15人,有意愿参保缴费10人。


小贴士

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相关优惠政策:

  1.退役军人服役军龄可视同企业缴费年限(服役期间缴费的算实际缴费年限)。

  2.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证满一年以上或“4050”人员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后,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3.退役军人创业青年办理失业登记证后可享受创业贷款。

  4.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符合申报公益性岗位。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