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号)相关规定:“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剑川县内各乡镇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经审核,拟给予以下2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奖补,共支付10000元。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0日-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对以上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向县就业局反映,电话:0872-4521299。
剑川县就业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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