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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委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剑川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 来源:剑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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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剑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剑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年内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开展现场述法2人次,县长对述法做点评。会议通过《中共剑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保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1次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设工作。政府常务会议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剑川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认真组织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以严实的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总工程得到了一个全新提升,并顺利通过州级检查。四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学习纳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3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共召开16次,学习法律法规16部。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二)坚持服务引领,全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对全县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及时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剑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目前,县级各部门及乡镇共保留权力事项7635项,对应责任事项58832项,追责情形54561项。其中行政许可301项,行政处罚6060项,行政强制249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96项,行政检查312项,行政确认91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32项,其他行政职权453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服务办理过程中,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25个工作日,新办企业申领增值税发票0.2个工作日,其他发票当场办结。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县具体改革事项清单共7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50项。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有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县36个县级部门共承接1208个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中非涉密事项),其中1206个事项实现网上可办,占比99.83%993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占比82.2%1192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比98.68%。已发布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限的79.8%。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四是创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逐步实现宽进严管、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审管联动。全县30个监管部门共认领1075个监管事项,对应检查实施清单应完善996条,已完善995条,完成率99.9%。执法人员信息录入533条,录入监管行为数据645条。五是全面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实现直达村(社区)的网上政务全覆盖。六是积极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进而打造数字化政府建设。全县实名注册人数为70409人,累计办件量468273件,总活跃用户40795人。七是定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2023年全县共出具证明事项和推行告知承诺制3626件(次)。所有证明事项均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对清单保留的证明事项,做到简化流程、减少材料、按时出具。八是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事项涉及13个部门123个政务服务事项。九是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持续做好热线问题的办理和回复工作。91个部门已开通了12345热线平台,政务热线“民生直通车、发展助推器、行风监测仪、决策信息源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三)坚持制度引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剑川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按要求将2023年重大行政决定项目予以公示。完善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上会议题履行法定程序,内容合法合规。2023年,县政府共召开16次常务会议,共审议309个议题。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2023年对《剑川县旅游景区观光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审查和报备,审查报备率达100%。按照州县人大工作要求,对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有关决议、决定、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报送。三是积极配合各类立法调研工作。年内配合省人大调研组开展“两院”专项和“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调研1次,配合省州人大做好剑川历史文化名城和沙溪古镇保护管理的前期立法调研1次。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统一聘请法律顾问,指派公职律师担任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灵活形式,基本实现党政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9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队伍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四)坚持改革引领,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根据改革部署要求,已完成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和队伍组建。二是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梳理形成《剑川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统一目录》。按省州关于乡镇赋权要求,按时完成8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挂牌工作。三是建立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下,指导制定合理规范、相对统一,并能被多数人基本认可又符合实际的标准,从而相对缩小行政裁量的范围,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

(五)坚持治理引领,全面构筑社会和谐大局。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3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和受理案件671件,成功调处671件,涉及当事人1445人,调处成功率达100%。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共接受法院委派700件,成功调解475件(司法确认357件)。兑付县级以案奖补调解案件64032060元。年内成功创建了甸南、沙溪2个州级“枫桥式”司法所,1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9个,其中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人社局、妇联、检察院等部门和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点93个,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统一服务标识,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件,做到应援尽援。三是着力加快平安剑川建设。县乡村三级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考核验收,被列为省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县。扎实推进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防汛抗旱等工作有力有序,未发生群体事件和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23年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8%,居全州第1位。四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主动撤回3件,受理1件并办结。2023年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9件,审结9件,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五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以来,共创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7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以公正为引领,全面规范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全年集中培训2批次,参训行政执法人员达300人次,通过培训,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方面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3年组织1次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41名新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通过换发新的执法证件,178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新证。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全县38家单位共设立78名法制审核员。46个行政执法主体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9件,行政许可案件10457件,行政强制3860件,行政征收28件,行政检查19425次。四是以整改为抓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州要求,全面组织和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省、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统一专项整治,通过各级法治巡查整改和专项整治,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困扰基层执法的难点、痛点及堵点得到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七)坚持监督引领,全面制约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按时向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文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13次。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共发布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解读材料20篇。二是全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向县政协征求意见2次。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9件,政协委员提案13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满意率达100%三是全面加强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体检”“查病”的基础性作用和“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审计机关共审计18个单位,梳理审计发现各类问题99个,已完成整改93个,整改率达92%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59件,其中行政许可32件,行政处罚27件。经评查,被评为优秀的有48件,占比81.4%,被评为合格的有11卷,占比18.6%。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监督,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12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

(八)坚持普法引领,全面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一是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以“一县带八镇(乡)”模式举办“普法宣传一条街”开街仪式,普法强基工作落地见效,全县“三下降一扭转”各项指标达到既定目标。二是全力推进全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以“培育基层法治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新征程”为主题的“法律明白人”专题巡回培训活动,法律明白人培训率达100%。有23个“法律明白人”在所属村委会实现以个人名义挂牌的“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其中甸南镇朱柳村赵国全、金华镇桑岭村陈满龙被推选为我县的星级“法律明白人”,并及时向各级媒体推送“法律明白人”的典型事迹,实现以点带面、连网成片,有效推动了全县基层依法善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三是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复合型法治文化阵地。坚持将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通过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有效发挥法治文化广场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法治阵地项目建设完成率100%四是紧扣12·4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大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共计开展法治宣传200场次,法治讲座100余场,累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180000余份,解答群众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咨询近千余人次。促使了全民普法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五是立足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样板、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的定位,大力宣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化旅游、剑湖保护治理、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结合剑川“十四五”规划,深入宣传与推动剑川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剑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协调推进不均衡。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上,部分责任单位的总体规划部署、具体方法步骤等方面存在认识偏差,推动具体措施落实的主动性不强,存在统筹协调推进不均衡现象。二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差距。三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增加,“放得下、接得住”的风险和压力逐年增大,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还需提高。四是基层法治队伍比较薄弱,还存在法律专业人才少、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率先垂范抓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以上带下推动各部门单位层层建立学法常态化机制,全县上下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以身作则抓履职担当。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有力推动领导干部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靠前指挥抓统筹推进。自觉立足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依法治县第五次会议,专项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长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党政齐心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抓责任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抓实法治建设考评督察,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完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述法、督察、考核为抓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依法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效能。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决策,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激发普法工作活力。要不断增强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四)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法律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执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聚焦权责清单,进一步衔好乡镇扩权赋能。按照“谁行使、谁梳理”“精简优化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动权责清单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县直部门定期对乡镇开展赋权事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对赋权乡镇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六)增强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有效调动整合力量、资源,加大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探索和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干部的交流渠道,研究破解法治人才缺乏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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