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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督察】“中期评估”四抓手,助推法治剑川建设更上一层楼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 来源:剑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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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掌握全县“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红绿灯”、“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专项督察组,从9月4日至15日,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听取各单位汇报、询问座谈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工作落实进行了评估检查。以严实的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总工程得到了一个全新提升。

突出“主线”思维,督察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光辉思想旗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督察中,督察组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思维,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做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主帅”思想,督察抓实“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予以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法治督察中,督察组与各个单位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进行了访谈,并将督察结果第一时间向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反馈,确保法治剑川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突出“主体”意识,督察抓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述法、督察、考核为重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

突出“主要”目的,督察抓实“整改提升”贯彻落实。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专项督察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督察进一步了解我县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的责任。这既是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摸底,也是一次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全面总结梳理了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成效和经验,提炼特色亮点和典型做法。

从此次督察的情况来看,全县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深入,领导干部重视程度高、推进措施有力、探索创新方式多,能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工作高效落实。但同时也发现有部分单位对法治工作不熟悉,资料留痕、收集整理未按相关要求完成等问题。督察组结合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工作推进情况、资料收集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单位以本次督察为新起点,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补齐空缺资料,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切实破解剑川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宣传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此次督察,督察组将制发督察情况通报,推进问题真抓实改,进一步浓厚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氛围,凝心聚力助推法治剑川全面建设大提升。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以“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督察为契机,一如既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法治建设责任,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剑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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