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人员补助类养老项目
(一)项目名称: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具有剑川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项目资金文件:大财社〔2024〕17号和县级预算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剑川县发放高龄津贴71.76万元,发放4313人次。截至2024年6月底,剑川县发放高龄津贴141.96万元,累计发放25517人次。
项目负责人:和晓蕾,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名称: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具有剑川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项目资金文件:大财社〔2024〕17号和县级预算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剑川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56万元,发放367人次。截至2024年6月底,剑川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1.18万元,累计发放2236人次。
项目负责人:和晓蕾,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保障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增进经济困难老年人社会福利。
二、建设类养老项目
(一)项目名称:剑川县金华镇南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资金额度:210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处于剑川县古城核心区,原设计方案不符合古城规划要求,设计方案一再调整变更。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调整,正在准备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提升金华镇南门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项目名称:剑川县金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额度:200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提升金华镇东门社区及周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新建西门社区老年幸福食堂60㎡。
资金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为西门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餐、送餐服务。
(四)项目名称:剑川县甸南镇龙门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额度:25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甸南镇龙门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资金额度:96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增强马登片区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六)项目名称:剑川县弥沙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资金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高剑苹,联系电话:0872-4521220。
实际效果: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弥沙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剑川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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