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城区内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现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市化建设规模不断发展和由此带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不断增多,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金华一小和金华二小),特别是初中(金华一中)的学位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城区内唯一的一所初中学校(金华一中)是在23年前(2001年)按最大18个班级的办学规模建成的,之后再也没有改扩建的空间。光是学位,现已严重不能满足需求。现根据一小和二小各个年级的在校学生数,金华一中从2023年起到2025年至少需增加到21个班级的教学规模。这种现状极大制约了学校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也不符合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尽快解决城区内义务教育学位严重不足的现状,重新规划和启动新城区初级中学和金华三小的建设和早日投入使用,尽快解决这项多年来悬而未决的民生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金华一中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397人,按教育部规定每班人数不能超过55人的要求,需设8个班招生,因本学年九年级只毕业6个班,新学年金华一中需增加2个教学班。已没有空余教室,只能将2间实验器材保管室的器材搬到办公楼,腾出实验器材保管室作为教室使用。目前县乡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着手考虑增加2个教学班所需的专任教师,翻新、改造普通教室,新购教学用一体机、课桌椅资金等问题。
当前我县教育短板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呈现小、散、弱的问题。布局分散,结构不合理,不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和整合。二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在全州没有排名靠前的学校,相对而言,城区学校较好,城区学校成为热门学校,但学位“一位难求”,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三是学校硬件条件有待提高。由于学校规模小,投入难以集中,标准化学校建设没有条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全面发展培养目标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都带来极大的制约。四是师资结构性缺编的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学校规模和班额数不足,决定了师资全学科、按标准和需求配备难度大,总量超标,但结构不合理,教育质量不高,特别是课后服务内容单一,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五是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近几年,农村新生育人口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加之城镇化进程加快,学龄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聚集,乡村学校学龄人口密度不断下降,出现了“城挤乡空”的县域教育发展困局。
从2016年起,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教育发展和金华一中办学条件无法满足办学需求的实际,不断优化学校学习布局调整方案,先后提出“金华镇第一初级中学整体搬迁建设”“新建剑川县城区中学”(把金华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剑川一中初中部和甸南镇第二初级中学合并新建剑川县城区标准化初级中学)的方案。2019年3月,县发改局同意剑川县城区中学项目立项,城区中学开始启动征地工作。2023年8月,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县教育体育局及时调整制定了《剑川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了规划。同时继续提出建设城区标准化初级中学、金华镇第三完全小学、整合资源建立学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有一定规模的学区初级中学的目标,以此推动全县学校布局和容量配置更趋合理,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和省调整教育投资方向,初中学校新建项目资金争取难度增大,“城区中学”项目一直未能列入国家和省州支持范围,而仅依靠县本级财力又难以支撑如此大的投资项目,因此“城区中学”建设项目未能得到实质性推动。
目前,城区学校四个项目进展情况如下:剑川县金华镇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为新建教学综合楼7176.26平方米,厕所68.42平方米,食堂、报告厅1743.54平方米,其他用房229.88平方米,运动场及围墙和大门。总投资6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但因土地手续未完善尚未开工。剑川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为新建金华镇第一完全小学综合楼3889.82平方米,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完成进行施工图纸审查等前期工作。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为新建综合楼2969.73平方米,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剑川县金华镇第一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为新建综合楼4123.52平方米,为9间综合教室。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完成进行施工图纸审查等前期工作。
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金华镇小学教育区域分布不均,校舍拥挤,班额数较高的现状,既扩大了周边地区校园容量,又可以优化县城区域小学教育的布局,促进城区教育的发展,在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将起到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剑川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共创和谐教育而出谋献计。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和仕忠 452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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