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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 来源: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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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及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914号)等精神。

(二)剑川县教育体育局是剑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方面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县体育设施和学校布局建设规划。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的布局调整和开办、合并、撤并、停办、变迁的报批,负责审批登记注册民办学校工作。

(四)领导并统筹全县的教育体育改革,调整教育体育结构,推进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统计教育体育发展情况,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县级教育体育事业经费及上级补助的教育体育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教育体育事业费的使用;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落实。进行广泛社会动员,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搞好勤工俭学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证各级各类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必备办学条件,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校长、教师培训、进修工作;负责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职能;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工作,考核和按干管权限任免学校领导;负责全县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和自然减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教师的日常考核和调配。

(八)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厂矿、企业、农村和少数民族体育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的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体育设施建设。

(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十一)制定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招生计划,组织全县的高考、中考、水平测试工作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承担剑川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十二)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逐步建立“督政”、“督学”相结合的素质教育检查评价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承担剑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事务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中小学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与健康、美育、法治、国防和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指导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脱贫攻坚和群团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所,联系剑川一中,挂钩象图乡中心学校、弥沙乡中心学校。

副局长杨坤旭:主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教学管理所、招生办公室、基建股、学前教育股、体育股,联系县民族中学,挂钩金华镇中心学校、甸南镇中心学校。

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高珍喜:主抓党务工作,分管局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教育体育局创文工作,联系进修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挂钩沙溪镇中心学校、羊岑镇中心学校。

副局长袁春芹:分管计财股、安全股、营养办,联系城区幼儿园,挂钩老君山镇中心学校、马登镇中心学校。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玉成: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四、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党工委办公室

(三)教育督导办公室

(四)教育教学管理所

(五)教育教学研究所

(六)招生办公室

(七)安全股

(八)计财股

(九)人事股

(十)基建股

(十一)学生资助中心

(十二)营养餐办公室

(十三)体育股

(十四)学前教育股

(十五)创文办公室

五、办公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六、办公时间

3月1日—10月31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11月1日—2月29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300

联系电话:0872-4521250(传真)

单位负责人: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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