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剑川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12月22日将全县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权限移交至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移交内容包括剑川县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台账、督办机构日常运营管理权(教学内容管理、人员管理、场地管理、班课管理等)、违法违规培训监管处罚权、资金监管业务完善管理权、全国平台数据信息、全国平台运营管理的义务和职责等。
今后如需进行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咨询、设立申请、投诉举报等事项,请对接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联系电话:0872-4521377)。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剑川县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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