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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学校食堂开展食材采购公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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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广泛接受社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经县局研究决定:从20216月份起全县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对食堂食品采购开展日公示制度,即对每天(每次)食堂采购的食材作公示,请各相关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剑川县中小学食堂采购公示表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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