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剑川县机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剑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财务工作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相关程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经2021年8月26日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调整安排。请遵照执行。
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李锡华: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所,联系剑川一中,挂钩象图乡中心学校、弥沙乡中心学校。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局长杨坤旭:主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教学管理所、招生办公室、基建股、学前教育股、体育股,联系县民族中学,挂钩金华镇中心学校、甸南镇中心学校。
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高珍喜:主抓党务工作,分管局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教育体育局创文工作,联系进修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挂钩沙溪镇中心学校、羊岑镇中心学校。
副局长袁春芹:分管计财股、安全股、营养办,联系城区幼儿园,挂钩老君山镇中心学校、马登镇中心学校。
A—B角制:李锡华—刘玉成—杨坤旭,高珍喜—刘玉成—袁春芹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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