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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 来源: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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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水规计许2023152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1532931MA6K32DY99;招标代理机构为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部门为:剑川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溢洪道、玉华水库高低涵道改造、管理设施和机电金属结构改造、完善安全监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2.2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新建溢洪道、玉华水库高低涵道改造、管理设施和机电金属结构改造、完善安全监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项目投资约:1600万元建设地点为剑川县玉华水库。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各标段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登记在投标人本单位,近年内(2021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注: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其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楚反映出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年内(2021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其担任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楚反映出技术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2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或在建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的项目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的项目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4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必须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2423:59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2423:59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商务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8830分(具体时间招标文件为准)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川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李工

 话:0872-4524258

招标代理机构: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杨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15368311941、15393949440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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