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服务用房符合施工条件,准予办理施工许可。
1.工程名称: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服务用房
2.项目代码:2105-532931-04-01-782789
3.施工许可证号:532931202111110xxx
4.建设单位: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6.建设规模:1057.32㎡,合同价格:365.03万元
7.勘察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杨铭魁。
8.设计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鲁志强。
9.施工单位: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建明。
10.监理单位:云南镕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小琳。
11.合同工期:2021年11月09日至2022年05月10日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