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剑川县“美丽县城”建设—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临街建筑及水景观灯光亮化系统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办理施工许可。
1.工程名称:剑川县“美丽县城”建设—白族原乡民族风情街区临街建筑及水景观灯光亮化系统工程
2.项目代码:2019-532931-48-01-006442
3.施工许可证号:532931202109020xxx
4.建设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6.建设规模:基础设施改造,合同价格:345.3万元
7.勘察单位:无。
8.设计单位:云南云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文波。
9.施工单位:云南兴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勇志。
10.监理单位: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马立。
11.合同工期: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