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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棚户区(狮河工业园区)狮回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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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剑川县棚户区(狮河工业园区)狮回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施工条件,准予办理施工许可。

1.工程名称:剑川县棚户区(狮河工业园区)狮回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020-532931-48-01-054623

3.施工许可证号:532931202108130xxx

4.建设单位:剑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建设地点:剑川县甸南镇

6.建设规模:基础设施改造,合同价格:462.36万元

7.勘察单位:无。

8.设计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易向东。

9.施工单位:云南昌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罗红强。

10.监理单位:云南宏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刘云仕。

11.合同工期:20210714日至20211020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813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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