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剑川县墨斗山湖畔佳园二期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办理施工许可。
1.工程名称:剑川县墨斗山湖畔佳园二期
2.项目代码:2103-532931-04-05-891257
3.施工许可证号:532931202109290xxx
4.建设单位:大理路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6.建设规模:39717.61㎡,合同价格:4319.81万元
7.勘察单位:大理锦程地基勘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亮。
8.设计单位: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9.施工单位: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道然。
10.监理单位:云南博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
11.合同工期:2021年10月01日至2023年10月01日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