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剑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办理施工许可。
1.工程名称:剑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2.项目代码:2103-532931-04-01-932983
3.施工许可证号:532931202108200xxx
4.建设单位: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5.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6.建设规模:2530.44㎡,合同价格:282.03万元
7.勘察单位:无。
8.设计单位:云南城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建毅。
9.施工单位:云南环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洪东霞。
10.监理单位:云南镕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小琳。
11.合同工期: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