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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剑川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 来源: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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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剑川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064号建议的答复

杜奇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鹤剑兰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很好,切实代表了羊岑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所提的问题情况属实县交通运输局、羊岑乡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与剑川县鹤剑兰高速征地协调指挥部、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对接,要求:一是督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春耕生产的灌溉用水;二是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恢复因施工造成沿线村社受损道路、沟渠修复;三是要求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征拆补偿资金兑付,四是县级也将加大县级资本金筹措,解决工程建设资金不足。另一方也请涉及乡镇、村也积极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问题落实解决工作,您所关心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并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630

(联系人及电话:杨翠蓉  0872-45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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