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剑川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杨玉海代表:
你提出的《扎实完善鹤剑兰高速路沙溪支线建设后的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很好,切实代表了沙溪镇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您所提的问题情况属实,县交通运输局、沙溪镇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与剑川县鹤剑兰高速征地协调指挥部、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对接,要求:一是督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春耕生产的灌溉用水;二是沿鹤剑兰高速公路沙溪支线沙溪服务区A区右侧挡墙修筑引水沟,在高速公路K13+820处涵洞内增设单侧引水沟,确保左右两侧灌溉用水通畅,以此解决近500亩农田春耕用水的灌溉问题;三是由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石宝山二号隧道施工出水引至洞口,然后县、镇两级负责将水引至四联、北龙用于补充人畜饮水不足;四是鹤剑兰高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恢复因施工造成沿线村社受损道路、沟渠修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问题落实解决工作,您所关心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并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翠蓉 0872-45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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