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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剑川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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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危房整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分析了农村空壳危房被遗弃现象较为严重,为了统筹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整治,规划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治理,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联动,对农村危房统一拆除管理,不仅解决群众出行的生命安全,也有利于规划农村宅基地后备力量,解决后顾之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村危旧房的存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着城乡公共安全,做好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局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整治牵头部门之一,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治理工作,2017以来全县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整治下了很大的功夫,有力有序的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把拆除危旧房纳入住房质量提升的内容。经过调查统计,全县有人居住41701栋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1687栋(2019年居住质量提升已拆除657栋),下达补助资金119.99万元。

    但在治理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更好地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危旧房整治进行科学规划。对于拆除重建、新建的农户,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建新必须拆旧。

二、合理统筹补助资金,实行多层补助档次。对于拆除重建、腾空防控、维修治理等不同治理改造类型的危旧房分别进行补助,采取政府、农户共同出资的方式,推进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三、加大对农村危旧房的整治。运用农村网格化监管的方式,加强对危旧房巡查力度,发现群租现象立即上报,第一时间进行整治,遏制隐患。

四、加大宣传发动。加强对农村危旧房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因此,我们将和镇村一起,加强宣传,共同为农村环境建设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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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赵梅玉 18987216827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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