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剑川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68.57万元,使用维修资金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住宅维修资金账户结余2169.57万元。
2023年,剑川县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按大住建发〔2012〕211号执行(此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至今),现将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安工程造价及交存标准公布如下:
类型 |
建筑结构 |
建安造价(元/㎡) |
缴存标准 |
缴存金额(元/㎡) |
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 |
砖混结构 |
1150 |
6% |
69 |
钢混结构 |
1350 |
6% |
81 |
|
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 |
钢混结构 |
1850 |
6% |
111 |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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