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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 来源: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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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备注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门诊病人、住院病人、病人家属及其探视人员的车辆凭医院相关就诊证明,每天只收取一次停车费3元。非就诊人员辆:2-4/小时(3-5/辆·次)

剑发改价格

201210

剑发改价格

20151

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外,归于前期物业管理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⑴中小型汽车:室外8:00-20:00超过15分钟,不足3小时 (3小时)3/次,每增加小时加收1元;20:00-次日8:00超过15分钟,不足3小时 (3小时)2/次,每增加小时加收1元。⑵大型汽车:室外8:00-20:00超过15分钟,不足3小时 (3小时)5/次,每增加小时加收1元;20:00-次日8:00超过15分钟,不足3小时 (3小时)3/次,每增加小时加收1元。⑶小型机动车停车服务包月100元每月,包年1000元每年。⑷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首小时内(超过15分钟)3/半小时,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

剑发改价格

20184

剑发改价格

20185

交通运输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1.社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5元/人•月收取;

2.农村居民(沙溪镇含暂住人口):3/人•月的标准,由各村委会自行征收;其它乡镇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

3.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暂住人口):按10元/人•月收取。

剑发改价格

20183

剑发改价格

20198

县价格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补偿成本

 

非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1.住宿业:以床位数计收,按2.0-6/床•月收取;

2.餐饮业:按5-10/桌•月收取;

3.医疗机构住院部10/床•月收取;门诊部按营业面积0.2/m²•月收取;个体诊所根据规模按40100元•月收取;

4.商业经营:以经营面积计收,副食零售、服装服饰、废品收购站、洗车场、各类修理业及加工等按1/m²•月收取;广告、装璜、花店、美容美发、酒吧、冷饮、娱乐经营户等按经营场所占地面积2/m²•月收取;

5.室外临散摊点:按2/日•个收取;露天展(促)销场所按1/日•㎡收取;露天演出按100/场次收取。

剑发改价格

20183

剑发改价格

20198

生态环境部门

补偿成本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三、生猪等畜生、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汤褪猪:50/头。

大发改价格

2013943

剑发改价格

20176

县价格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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