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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

  •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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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剑发改价格〔2019〕3号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剑川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转报来《剑川升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剑川县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与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请示》(剑民字〔2019〕1号)收悉,根据《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发改价格〔2010〕272号)及《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大发改价格〔2015〕15号)精神,我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剑川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批复如下:

一、基本殡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

1、火化费按每具700元收取;12岁及以下儿童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2、运尸(遗体接运)

⑴中档轿车型殡仪车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标准为每具3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⑵高档轿车型殡仪车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标准为每具4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

⑶遗体收敛在二楼及以上的,加收楼层搬运费。每1层加收20元;

⑷往返距离超出200公里以上且不属于剑川县域内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遗体存放(含冷藏) 60元/天。

4、骨灰寄存15元/月(一楼),二楼及以上骨灰寄存30元/月。首次寄存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免费寄存。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运营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报县民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剑川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试行一年,执行时间与剑川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同步实施。

 

附:剑川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1

遗体火化

包括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元/具

700

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

12岁及以下儿童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2

 

运尸(遗体接运)

 

中档型殡仪车(包括提供消毒、遗体收敛 、抬尸和将遗体运至殡仪馆等服务)

元/具

360

1、中档型殡仪车接运往返距离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2、高档型殡仪车接运往返距离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

3、遗体收敛在二楼及以上的,加收楼层搬运费。每1层加收20元;

4、往返距离超出200公里以上且不属于剑川县域内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高档型殡仪车(包括提供消毒、遗体收敛 、抬尸和将遗体运至殡仪馆等服务)

元/具

460

3

遗体存放

殡仪馆提供遗体冷藏存放服务

元/天

60

 

4

骨灰寄存

殡仪馆骨灰寄存服务

元/月

15

二楼及以上骨灰寄存30元/月。首次寄存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免费寄存。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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