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联席办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根据州联席会议及县政府相关领导要求,结合剑川县实际,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对我县联席会议制度作如下调整充实:
一、调整充实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机构
(一)调整充实联席会议召集人
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寸鹏基同志担任,增补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禾汝义同志为剑川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受总召集人委托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组织推进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二)充实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州联席会议的精神,经剑川县联席会议批准,增补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剑川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于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职责划分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剑川县联席会议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含县网信办)、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含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外事办、县文旅局、中国人民银行剑川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剑川县分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剑川县分公司、云南剑川农村商业银行、中国电信剑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剑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剑川分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综治办组成。
(三)充实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禾汝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工科局分管领导、县法院分管副院长、县检察院分管副院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涉及调整变动的,由成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能职责:诈骗案件涉案资金快速止付、冻结信息的录入、推送、查询,牵头组织县内发生的电信网络案件的研判串并和打击,组织协调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防范。
二、主要职能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治理和源头防范。
1.精心组织,重拳出击,迅速掀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潮,形成高压态势,集中破获一批案件,捣毁一批窝点,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全社会形成严打氛围。履行办公室组织、督促、协调职责,统筹推进防范宣传等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类专项打击行动要予以积极配合,注意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迁就,降格处理;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违规代办银行卡、违规批量开卡等问题,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一律予以封停。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剑川县支行
3.制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闻报道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治理的决心和打击行动的措施成效,制作一批反诈骗宣传作品,推动宣传防范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统筹组织舆情管控引导,严防恶意炒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含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4.指导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警情,防止大额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含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监督、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要深入推进整治“黑卡”专项行动,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对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封号停机。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电信剑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剑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剑川分公司
6.对通讯、金融、网络等行业进行监管,监督“手机卡”、“银行卡”实名制度落实情况,整顿黑灰产业泛滥问题,全面堵塞行业漏洞,依法查处和曝光相关企业和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净化行业风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含县网信办)、县工科局、中国人民银行剑川县支行
7.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对已经破获的案件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组织精干力量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确保法律效果。对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报捕和移送起诉工作。对公安机关整体移诉的案件,检察院、法院在工作环节上要给予支持,从确保打击效果的角度依法受理,整体起诉审判。
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二)分析违法犯罪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联席单位依法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责任部门: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责任部门: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内容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通报与会单位,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及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充分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讲纪律、敢担当的高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剑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责任编辑: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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