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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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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近期,贷款诈骗、交友诱导投资理财诈骗、冒充政府部门领导诈骗、冒充客服快递员退款诈骗、兼职刷单诈骗等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受害群体大部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财务人员、教师居多),以及企业法人(特别是财务人员)。当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高发,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有效遏制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是当前全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反诈宣传工作。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态势,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发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发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确保省、州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人行等职能部门要按照2021年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部署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坚决扭转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频发势头。

二、宣传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推动宣传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要做好签订承诺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包括编外人员、社会购买人员)开展一次反诈知识的学习,并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个人承诺书》(附件1),并由本单位存档备查。二是要做好短信推送宣传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向本单位干部职工推送1条提示信息(附件2)。三是要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县级各单位到挂钩村开展疫情接种宣传工作的同时,一并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承诺书签订和短信推送工作拓展到村组(社区)一线干部和辖区企业法人,并督促企业开展好宣传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商行、剑川供电局等涉及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的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承诺书签订和短信推送工作,做到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做好情况收集总结。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专题研究电诈防范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收集开展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活动开展情况及宣传工作亮点须于120日前上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872-4521308)。

                          

责任编辑: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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