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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材料清单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 来源: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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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3、若房产为共同共有则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款单,若土地超出面积则还需提供超面积处罚决定书及缴款收据)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

7、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

8、有资质部门的测绘报告

9、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10、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

6、不动产买卖合同;

7、完税凭证;

8、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9、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申请双方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

5、不动产买卖合同;

6、完税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

6、不动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7、不动产评估报告;

8、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9、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申请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

5、不动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6、不动产评估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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