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3、若房产为共同共有则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款单,若土地超出面积则还需提供超面积处罚决定书及缴款收据);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
7、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
8、有资质部门的测绘报告
9、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10、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
6、不动产买卖合同;
7、完税凭证;
8、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9、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申请双方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
5、不动产买卖合同;
6、完税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登记需提交资料(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人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
6、不动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7、不动产评估报告;
8、不动产涉及转移、抵押的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决议书;
9、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登记需提交资料(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3、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证明)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
5、不动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6、不动产评估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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