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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证明事项,方便你我他——剑川县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督导检查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 来源:剑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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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好《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川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精神,6月下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组织对8个乡镇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各乡镇上报的证明事项出具情况基础上,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派专人采取随机走访、抽查的形式,深入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就开具证明事项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督导检查,并与服务站窗口业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指导和沟通交流。本次重点督导检查了金华镇桑岭村、甸南镇龙门村、沙溪镇寺登村、羊岑乡新文村、马登镇后甸村、新民村、老君山镇杉树村,弥沙乡大邑村、岩曲村,象图乡象图村,共梳理汇总了8个乡镇93个村(社区)3279项证明事项。

通过督导发现,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不按要求向村(社区)索要开具证明,部分村(社区)亦存在不按照要求违规出具证明的情况。村(社区)是政府和群众对接的窗口,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证明事项工作是否规范化、简便化、合理化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度。

下一步,检查组将对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并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动态清理,倒查相关责任部门,凡是未列入《剑川县村(社区)可以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提供,不得再作为相关业务的办理的条件,并针对登记不规范、证明事项表述不规范、出具证明事项后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进行指导规范,继续精简各类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办事的便利高效快捷,减轻企业和群众证明负担,激发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打下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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