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及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个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 号:(剑财农〔2021〕1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2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剑川县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1)
文件名2:《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 号:(剑财农〔2021〕1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7.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剑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反映。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2-452471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地址:金华镇北营巷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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