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新) / 财政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

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 来源:剑川县财政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1个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号:(剑财字〔2021〕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10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剑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反映。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2-452471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地址:金华镇北营巷7号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