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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变动情况简析》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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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变动是人口状况随着时间和所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程,包括人口的生老病死变动和劳动力转移情况变动,人口变动与县域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现将我县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2020年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作如下简要对比分析:

一、人口数量与人口增长情况

根据《2021年剑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剑川县2020年常住人口数为16.05万人,排大理州第11位,占大理州人口的4.81%。全县8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5.34%。 

2020年第7次人口普查与1964年第2次相比,总人口数增加了7.93万人,人口增长率由55.69%下降到-5.59%(见表1)。对比六人普和七人普,随着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加强巩固,为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收问题,政府大力开展贫困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七人普与六人普相比常住人口净流出9502人。

       表1剑川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增加数量与增长率

年份

增加数(万人)

增长率(%)

1964—1982

4.83

55.69

1982—1990

1.71

12.69

1990—2000

1.38

9.1

2000—2010

0.41

2.5

2010—2020

-0.95

-5.59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1412人,占总人口的50.73%;女性人口为79059人,占总人口的49.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14上升0.84,分别低于全国、全省2.2个百。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2010年第7次人口普查的性别比为88.74、96.22、101.71、102.14、102.98,男性人口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三、受教育程度人口变化情况

根据普查数据显示,剑川县人口受教育程度57年来有了明显改善,具有大专以上程度、高中程度、初中程度的人数增幅很大,而对于素质较低的文育、半文盲人口,所占比例明显下降,如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所占比例从2人普的0.09%上升到7人普的8.7%,高中程度人数所占比例从2人普的1.15%上升到7人普的9.74%,初中程度人数所占比例从2人普的4.21%上升到7人普的40.42%,小学程度人数所占比例从2人普的26.3%上升到7人普的30.49%,而文育、半文盲程度人数所占比例下降更为明显,从2人普的41.8%下降到第7人普的4%,下降了37.8个百分点(见图1)。

四、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剑川县人口出生率从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的25.3‰下降至2020年第7次人口普查的9.77‰,其中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出现最高峰值出生率达29.2‰(因1991年起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90年出现抢生现象);死亡率总体趋于稳定,剑川县人口死亡率从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的8.1‰下降至2020年第7次人口普查的6.09‰,从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起死亡率稳定在6‰左右。

五、人口年龄结构指标比较

从剑川县第2次人口普查至第7次人口普查少年人口(0—14岁)占比持续下降由1964年的38.16%下降到17.67%;劳动力人口(15—64岁)占比由1964年的56.03%上升到69.85%,劳动力人口数大幅度增加由1964年的48567人增加到2020年的112096人增加了63529人;老年人口(65岁以上)占比由1964年的5.81%上升到2020年的12.48%,剑川县人口年龄结构中老龄化速度较快。总抚养比由1964年的78.47%下降到2020年的43.15%,其中最高峰值出现在1982年总抚养比达91.43%,随后逐步下降;少儿抚养比由1964年的68.11%下降到2020年的25.3%,其中最高峰值出现在1982年少儿抚养比达77.78%,随后逐步下降;老年抚养比由1964年的10.36%上升到2020年的17.86%,其中最低峰值出现在1990年老年抚养比达8.16%,随后逐步上升   

                              剑川县历次普查年份抚养比情况

年份

      分年龄人口(人)

   抚养比(%)

0-14岁人口

15-64岁人口

65岁及以上人口

总抚养比

少儿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1964年

33077

48567

5033

78.47

68.11

10.36

1982年

54829

70496

9622

91.43

77.78

13.65

1990年

48899

95384

7784

59.43

51.27

8.16

2000年

46753

108142

11005

53.41

43.23

10.18

2010年

34629

120628

14716

40.91

28.71

12.20

2020年

28355

112096

20020

43.15

25.30

17.86

六、人口城镇化率

剑川县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8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万人,城镇化率为30.24%。

七、民族分布情况

全县总人口中,白族人口为139076人,占总人口的86.67%;汉族人口为9868人,占总人口的6.15%;彝族人口为6369人,占总人口的3.97%;傈僳族人口为2254人,占总人口的1.4%;其他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04人,占总人口的1.81%。白族人口的占比从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2020年第7次人口普查分别是90.51%、90.54%、89.65%、88.1%、86.67%,随着人员教育、就业、婚姻等流动,白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剑川仍是大理州白族人口占比最高的县。

从上述简要分析看,剑川县常住人口总量从1964年到2010年持续增长,增长速度逐步放缓,2010年开始到2020年十年间常住人口逐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县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单一,就业岗位少,深度贫困村的劳动力为了提高年人均收入,被转移到发达地区,多数村庄仅剩老人、儿童在家。城镇化率处于低水平,低于全国(63.89%)33.65个百分点、低于全省(50.05%)19.81个百分点、低于全州(42.88%)12.64个百分点。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但老龄化问题不断突显,家庭负担不断加大。要改善上述情况,县人民政府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人口与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和老龄化问题,完善生育政策,鼓励育龄期家庭积极响应三孩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同时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让老百姓能在当地有就业岗位,实现收入的稳步增长,有效减少常住人口锐减现象。

责任编辑:剑川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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