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新) / 行政执法

剑城管立字〔2023〕第003号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 来源: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2023年6月6日,当事人赵茂元驾驶车牌号为云LA0160的车辆在剑川县方达酒店附近运输砂石时未对车厢进行覆盖,造成砂石沿途抛洒,影响了城区的市容市貌,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以上违法事实有调查笔录,现场取证,查获经过等证据证实。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