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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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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15日至7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83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县法院党组始终认为,县委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是对县法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县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检视”。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全院上下自觉接受。反馈会后,县法院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主动认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及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院党组逐一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制定印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整改落实责任,以上率下,突出重点。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带头进行深刻反思和反省,做到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各相关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对反馈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狠抓教育管理。对制度方面存在漏洞,迅速修订完善。严明整改纪律,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盯紧督办。同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剑川县人民法院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干警进行传达学习,研究本院落实措施。综合运用政策解读、专题辅导、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采取每月通报、提醒、定期督导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干警填报的自觉性。

2.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云岭司法讲堂”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干警交流最新司法理念和典型案例裁判思路,让干警边学习、边实践、边认识、边提升。强化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邀请大理中院法官到我院开展业务指导。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法官剖析与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全院类案形成统一裁判标准和依据。加强与上级法院、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业务沟通交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良性互动。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年内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执行工作,坚持长效治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3.明确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的权责,规范委派调解的流程等机制,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加强对义务人履约的督促。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参审案件数通报,逐步完善陪审员随机抽取机制,推动陪审合规合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录入、退出机制,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强大舆论震慑。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认真组织法官干警学习优秀裁判文书,逐步提升案件质量。规范诉讼证据接收相关流程,压实法官的证据审核责任。严格法律文书校核流程,采用系统纠错等方式有效减少法律文书错漏情况发生。

4.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剑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院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组议事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通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讲授专题党课、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准确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每季度开展1次全院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断完善研判机制,认真形成研判报告,确保分析研判实效。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以上,按期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综合运用审务督察、家访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廉政提醒谈话的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记录格式,提升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廉政提醒谈话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

2.综合办公室明确专职驾驶员2名,各部门确定相对固定的驾驶员12名,加强公车派车管理,严格用车审批,提升公务用车安全性。进一步规范过路费支出报销流程,加强日常审核监督。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存在“一函多餐”“公函标注时间与实际接待时间不一致”“公务接待费用长期记账”等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接待费报销要件审核,压实财务人员和审批人员的责任,不断规范全院公务接待工作。

4.严格执行《剑川县人民法院使用“公务之家”出差事前申请以及事后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流程管理规定》《剑川县人民法院经济业务事项事前申报审批以及事后经费报销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出差派遣事前审批,加强对出差报销单据的审核,对再次出现不规范情况的,严肃追究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五不一末”制度,大额资金支出执行党组集体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提质保金,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方式支付项目资金。将干警着装款个人负担部分及时清退到县纪委指定账户,今后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5.派驻纪检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准确把握审判执行业务特点和违反办案纪律的具体形态,加强对法院督查工作的指导,紧盯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通过督促检查、直接问责、纪律审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派驻纪检组积极参加院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会议及全院重要会议,加强与法院党组班子成员的日常沟通交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三)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省级最新核定的全院领导职数,积极向县委报告,20239月,县委对我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免,调整后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共6名,平均年龄43.2岁,无任期超过10年以上人员,班子结构渐趋合理,凝聚力显著增强。对于长期空缺的综合办公室主任一职,已经认真研究并向组织部门进行了报告,争取纳入全县干部调整计划。扎实推进全院2023年度法官遴选工作,确保因2名员额法官年底退休而产生法官职位空缺得到及时补充,同时,通过法官与法官助理开展“11”结队帮带等方式,逐步解决法官队伍断层、后备力量不足、新老交替有困难等问题。

2.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学习、交心谈心、征求意见等各项准备工作,对会议材料严格进行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格组织生活会标准,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3.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培训,提升全院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对因挂职、借调等原因,党总支、各支部委员离开本院的,及时进行改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员活动方式,采取座谈研讨、外出交流、红色基地教育、考试和审判业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丰富党员组织生活。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研究制定《剑川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共性、个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使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有针对性。认真组织干警排查廉政风险并填报《剑川县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并将排查防控范围拓展至全体聘用制人员,建立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2.组织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支出,从严把关,杜绝提前列支费用情况再次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抓整改。压实院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以整改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带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二)统筹抓好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统筹好结合好,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县委以及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远立”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院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破解法院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四)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3187;联系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剑川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dajcfy@126.com

中共剑川县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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