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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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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15日至7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剑川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9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剑川县公安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认真担负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1个问题、70项整改任务,明确分管党委委员为责任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警种整改责任,对整改进行再细化、再分工,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把巡察整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局先后召开党委会、全局大会,向全体民警、辅警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公布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自觉接受全体民辅警监督。党委委员下沉分管挂钩联系部门,结合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督促指导整改。政工监督室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对进度滞后、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督促指导,为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党委班子率先垂范,持续加强监督整改。县公安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挂钩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局党委于10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红脸出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由政工监督室负责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程序,改进完善会议记录和纪要,保证民主集中制的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落实“剑川县公安局转作风提效能三条措施”,细化完善党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调研制度,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民警辅警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三)压实部门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职能职责不聚焦,落实新时代公安工作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以案促改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公安队伍建设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立行立改问题”六个方面1970个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任务对账销号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在抓好个性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抓好共性问题的集中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整改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以工作促整改”,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紧扣当前重点工作和年度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整改措施,积极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职能职责不聚焦,落实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一是进一步扛牢党委抓理论武装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大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委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到下属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年内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政治轮训36期,英模教育10期,警示教育20期、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二是加强各类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力度,明确分级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初审初校—复审复校—终审终校”程序,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对剑川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完善了《剑川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局党委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确保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2023年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

2.结合职能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工作要求。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以派出所为基础,通过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民警现场勘察、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基础工作能力,以刑侦部门为主力,落实“一长四必”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认真梳理入室盗窃案件信息,从发案规律、现场痕迹物证等方面积极开展串并案工作。二是加强巡逻防范。根据本辖区警情特点,突出重点时段及部位,合理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巡逻,盘查。对发现的可疑人员着重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力争抓获现行。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及时向辖区居民进行预警通报,教育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其住处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消除侥幸心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严打涉黄违法犯罪。制定下发了《剑川县公安局严打行业场所涉黄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打击互动、查处共行的工作机制,加大日常联合检查和专项打击力度,坚决铲除涉黄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整治以来,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开展了行业场所检查3次,利用好“三书一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6份,吊销营业执照2家;年内,共查处涉黄案件50起,娱乐场所为营利性陪侍服务提供条件案件5起,赌博案件71起,违反旅馆业管理案件12起,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案件2起;破获涉黄刑事案件3起,网络开设赌场案件23起,毒品刑事案件2起;被州公安局列为旅游市场治安乱点挂牌整治的沙溪镇已顺利摘牌。四是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1020日,召开剑川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就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性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克服民警畏难情绪和厌战消极思想。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三查四告知”等有效载体,剑川县公安局持续深化对滋生涉黑涉恶问题治安乱点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扫黑办。查处办结1条涉黑恶线索。五是严打毒品违法犯罪。积极争取专业技术警种支持,拓宽情报线索来源和增强打处效力提升,认真开展禁毒各项专项行动,以“三清行动”为抓手,落实“三检”措施,提升隐性吸毒人员发现能力和复吸毒人员查处能力。年内,办理贩卖毒品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戒吸毒人员10,查获吸毒人员14人,办理州级目标案件1件。六是以“夏季行动”“苍洱利剑1号”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以打开路”“以战促稳”,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情报分析研判、收集整理力度,全力冲刺攻坚,尽快侦破一批案件,收网一批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理一批违法嫌疑人,清理整治一批重点场所,管控一批重点人员,实现战果同比全面提升,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年内共立刑侦管辖的刑事案件418起,破获案件173件,破案率为42%,同比2021年上升5.91% 、同比2022年上升14%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环食药监管执法。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分析研判、谋划部署,找对找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融合点,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守住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防线,全力扭转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减量控大靠后的不利局面。二是强化部署安排。三季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公路隐患排查正在百日攻坚行动汇报,专题研究强化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年内,县交安委4次召开会议对交通安全工作作部署,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支持,安排320万元资金用于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截至目前298处隐患已全部完成治理,其中标准化治理128处,达到了省州要求。三是强路面管控。7月份以来,交警大队加大对派出所开展交通违法联合查处工作指导督导力度,派出所查处量有所提升,从上半年全省第119名提升到10月初全省83名。1月至11月,全县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1起,造成5人死亡(下半年,全县未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47人受伤,4.21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减少3起下降8.82%、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6.67%、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4.44%、财产损失减少2.14万元下降33.65%四是加大剑湖湿地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森警大队以2023年剑湖封湖禁渔联合执法为契机,从41日起,每日派出2名警力参加剑湖湿地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剑湖湿地的日常巡查和巡护。开展剑湖封湖禁渔联合执法行为,共召开座谈会4次,出动警力244人次,入湖面巡查189次,沿湖面周围候鸟栖息区域巡逻156次,检查清理船只75艘,收缴渔网75张,劝阻不规范、不文明行为120人次。五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的联动,推动行刑衔接各项机制落实落地,年内与相关行政部门座谈15次,联合执法11次,协助查获行政案件3件;办理了2起野生动物案件,破获环食药领域案件40件。同时加强警种业务培训,提升民警主动办案意识和办案能力。六是广泛开展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民警深入企业、社区、街道、集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民警恳谈、志愿服务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

4.加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开展执法培训。年内组织3期全局执法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聚焦问题短板、顽瘴痼疾,结合公安执法典型案例,重点从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环节中出现的多发易发执法不规范问题,牢固树立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民警审讯技巧、固定证据能力,深挖犯罪能力,围绕“抓得住、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推动办案民警从“抓人破案”到“证据定案”根本转变,紧盯“情、理、法、时、度、效”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全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力和依法办案、规范办案能力水平,加强对民警规范使用办案区的技能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审核把关,对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15件逐案认真开展了审核,针对问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向办案部门发送43份刑事案件审核意见书要求继续补正补查,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案财物管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案财物均由执法办案部门内勤保管,等案件判决出来后,根据判决情况发还或移交局警务保障室保管。2023年办理的20起刑事案件涉及涉案财物45件,均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涉案财物的流转。四是进一步严格刑事强制措施审批。年内按照五级审核审批制度审核拘留76人、取保候审252人、监视居住45人、提请逮捕24人,坚决杜绝违规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行为的发生,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五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联合驻局纪检组、政工、法制等部门,教育民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纳入日常督察工作中,开展“三个规定”督察工作15民辅警签订了《大理州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打探工作事项记录管理规定》承诺书666份,做到警醒提示在先;认真受理12389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反映的此类问题线索,全面如实记录,及时受理核查,年内未收到涉及违反“三个规定”的投诉举报。六是严格执法监督考评。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县局执法质量网上案件巡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的动态、日常监控,进一步严格规范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出现案件重复评查的情况,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县局《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方案》,每月开展案件考评并发布月度案件质量考评情况通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对年内办结的全部149件行政案件和已移送起诉的全部95件刑事案件逐案开展考评,提出个案存在的问题,2023年已发出10期通报,倒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养成。七是强化顽瘴痼疾、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将顽瘴痼疾、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动态梳理2023年度执法监督、案件考评、检察机关通报的执法问题,对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予以总结、纠正,逐一梳理各办案部门存在的个性执法问题,通过面对面下沉、沟通的方式予以提醒、通报、纠正。完成了列为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的刑侦大队、金华派出所、甸南派出所3个部门的整改。八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作用,落实集体议案制度,坚决杜绝把一些明显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采取刑事措施,报捕或移送起诉,健全相关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管理监督运行效率。同时,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过错及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责任体系。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党委班子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1次专题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对下属党支部党建考核内容。明确局属各部门每季度专题研究分析排查1次民警辅警队伍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研判报告,向局党委上报书面材料。三是强化意识形态业务培训。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切实解决不会分析研判、分析研判不精准、质效不高的问题。四是定期研判会商。组织政工、国保、网安等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把统一战线、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高站位部署推动。年内局党委专题研究统战、民族宗教工作2次。

6.严格落实保密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加强常态化保密安全教育。每周一例会在全局视频会议上开展保密知识教育培训以及保密警示教育9次,并在微信工作群定期发布保密提示11次,提升民警、辅警保密意识。二是定期开展保密隐患排查。9月份统一部署26个部门开展自检自评保密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1031日,州公安局保密办对县公安局进行了保密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公安机关保密工作水平,推进保密工作向着高标准、高质量方向发展。三是严格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管理。严格数字证书申报、补办审批,排查各部门所有民警数字证书,针对存在弱口令、初始口令等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口令,增强口令的复杂度,并提示定期更换口令;完善使用管理台账,强化责任落实,对前期清查发现的问题再梳理再整治,全面消除数字证书使用和应用系统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以案促改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挂钩联系部门的工作机制。2023年党委书记与8名班子成员、15个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23份,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二是局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委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制定下发了《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局党委会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开展了党委书记对下级“一把手”集中监督提醒谈话1次,开展了对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2次,对54名涉及职务调整、职级晋升人员按要求开展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廉政谈话教育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积极抓好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全体民警逐一明确了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

2.以案促改,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执法素质培训。运用每周例会学习制度和年度实战训练制度,定期开展以“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为主题业务执法培训,以“宾川县谢明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刑事执法方面存在的共性执法突出问题”两个专题进行培训,让全体民(辅)警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履职,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发生执法过错。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意识,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拧紧执法办案责任链条,加大对屡屡发生的执法问题的通报力度,及时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机制。切实加强源头执法活动管理,严肃查处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慢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等源头性执法问题,真正做到执法办案从源头抓起,从源头规范。三是强化顽瘴痼疾、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本着“问题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全局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先后组织观看《问“剑”破局》和《破防》等警示教育片,依托剑川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取民警喜闻乐见的方式,定期推送廉政小故事开展廉政教育,丰富教育形式,同时在加大交流研讨力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质效,截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撰写心得体会476份。五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全警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学习,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切实避免出现不报、瞒报、少报、迟报个人有关事项。六是强化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开展政治轮训,传达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强化民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年内共开展政治轮训36期;针对全局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抓基层党建思路不清、质效不高的问题,在我局日常培训的基础上,商请县委组织部支持,对全局党务工作者开展一次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3.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持续加强反诈宣传防范。加大国家反诈APP安装宣传推广力度,在源头防范措施上持续用力,努力构筑全民反诈防线。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织网防诈”集中宣传专项行动,共计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 37981个,安装率37.9%,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电诈案件明显减少。三是加大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反诈专业力量建设,依托县级反诈中心建设,推动人员、技术等力量整合,提升合成作战能力。争取上级公安机关情报、网安等技术力量支撑,加大“两卡”线索打处力度和大要案件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破案率和追赃挽损率,破获电诈案件86起,抓获嫌疑人55人,返还资金33.83万元;强化“两卡”打击治理,完成核查反馈部推“断卡”线索58条,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104人。三是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责。在办案人员选配、特殊程序遵守、案件事实查明、法律责任认定、救助帮扶跟进、教育惩戒衔接等方面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智慧法治”平台和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的即时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在刑事案件“两统一”环节中,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核把关,提升案件质量。四是盘清系统中未结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对本部门警综平台内办理的未结行政案件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针对未结案件明确案件责任领导、责任民警,确保每项警情、案件都到人到岗到责,具备结案条件的行政案件,依照规定,尽快办结。目前行政案件办结率达85%以上。五是加强违法案件源头预防。加大行业场所日常监管、强化街面巡逻防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提升社会面治安管控质效,全力压降治安案件发案率。

4.严格资产资源管理。一是加强对“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认识,督促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单据审批,严防漏记等现象发生。二是将购买的4辆济南轻骑摩托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原马登派出所搬迁后办公场所用作摩手车考试地点,后因业务变更用于存放杂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请示报告上级,规范清理盘活固定资产。三是10月底县公安局已购置相关装备,已及时配发至派出所。

5.严格财务管理。一是建立账务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上缴款项报告制度,实时掌握上缴款项情况,对应当上缴的资金及时上缴,已于7月将应缴财政款余额18402.40元上缴县级财政。二是完善财务定期分析制度。实行财务人员按月定期汇总、分管领导跟踪督促落实制度,县公安局202212月记账凭证53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47518.81元,摊销无形资产34641.47元,已补上相关计提、摊销附件。三是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财务审批的规范性,针对分管领导有重复的,实行AB角交叉审核。

6.严格公务接待和费用报销。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培训。加强财经纪律培训,规范财务报销相关流程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规范报销单据附件和记账凭证,严格凭证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和公务接待规定,禁毒大队已完善接待任务通知单。三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组织工会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工会经费支出严格审核审批。四是清退违规发放资金。严格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补助发放,确保有据可依,森警大队已完成违规发放资金4400的清退

7.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监督专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管”的效能,加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加大廉政提醒,强化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加强日常监督,在节假日、重要敏感节点加强督促检查,提醒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党委班子在履行全面从严从管党治警、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主动与政工监督室、局从严办、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沟通联系,形成大监督格局,主动参加局党委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三)关于“公安队伍建设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1次专题学习,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提前向政法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向局属各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并对各部门上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应付了事、意见建议高度雷同的部门退回重写。在年内召开的“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剑川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不遮不掩、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截了当不饶弯子、不留情面、真刀真枪有辣味、红脸出汗触灵魂。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责成第六党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第六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整合政工、督察等警种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各基层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会前审核、会中现场指导、会后效果督导,切实解决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严谨的问题。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执行《中共剑川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质效得到提升。二是压实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党委办公室业务人员的能力素质培训,党委秘书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会议记录更加规范完善。三是进行民警岗位轮换。在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27名科级干部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分批推动交流轮岗,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调整科级领导干部10人,其中提拔4人,岗位调整6人。四是按照《大理州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大理州公安局借调民警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派出所民警抽调借用相关规定,调整局机关9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目前派出所警力已达40%的要求。

3.进一步加强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针对2022年党建考核采取“网考”,存在流于形式、不注重效果的问题,对党建考核方式进行了完善,突出抓日常实地检查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党建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日常督察,加强对党建工作常态化监督,及时掌握县局15个支部党建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压实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对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建业务素质。党委办公室加强对各党支部的业务指导,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规范进行,购置《发展党员实用手册》发放至各支部加强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四是加强党员教育,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月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确保“党费日”制度落实到位。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辅警组织关系转递”问题。一是正视问题难点。在加强与州内其它县市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理清了工作思路。二是坚决抓实整改。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把全局目前在岗六个月以上的5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到县公安局党委。20231130日下发通知,要求124日前全面完成。

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看守所项目建设未完成整体搬迁”问题,县公安局将持续开展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主动抓整改。上一轮巡察反馈以来,县公安局党委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紧紧围绕解决违法占耕和争取立项问题,加强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但一直未能解决。二是坚持不懈抓整改。坚定信心,继续加强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和加大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力争整改取得实效。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考勤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剑川县公安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持之以恒抓实考勤管理;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州县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规范津补贴相关规定,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四级审核”机制,确保规范发放。

2.严格遵守办案时限。提升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监督质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及时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持之以恒抓实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有效发现纠正各类问题案件;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案件质量;完成了刑侦大队、金华派出所、甸南派出所等3个部门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摘牌验收。

2.加强接处警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加大对基层派出所民辅警接处警规范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处警规范化水平;由政工监督室牵头负责加大对基层派出所民辅警的宗旨意识教育,切实树牢执法为民理念。二是强化派出所台账建设。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对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等所有涉及的工作台账进行统一规范,并督促各派出所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由警务督察大队牵头负责,对接处警不规范,侵犯群众利益的坚决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三是强化监督考评。由法制大队牵头负责,进一步严格执行接处警反馈制度,把接处警登记表的规范填写、处警情况反馈纳入到法制日常监督考评内容,强化日常监督考评,倒逼民警提升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和严格执行接处警反馈制度的自觉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剑川县公安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县公安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剑川县公安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1308;联系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东段剑川县公安局;电子邮箱1035608731@qq.com

                           

中共剑川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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