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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 来源: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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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318日至4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5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残联立即召开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县委第二巡察组到我单位巡察,是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县残联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立行立改;要求县残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开展集体会诊剖析,逐条梳理,精心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理事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存在的40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股室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理论武装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县残联理事会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如,2022年县残联共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9次,其中有6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问题。自20233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残联后,县残联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抓实抓细抓好,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转化为指导残疾人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如,2022年县残联理事会(扩大)会议和干部职工例会原始记录中无相关记录,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和在党员大会上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摘要1次;学习过程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心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等内容没有进行重点学习和讨论,学习深度广度不足”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以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规范学习内容记录。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重点对开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部分集中学习、讨论,把总书记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三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分析研判不深入。如,2022年只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分析研判报告内容措施不具体,一是意识形态档案资料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研判报告中出现‘确保我街道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等字眼”问题。县残联进一步深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把握不准、流于形式等问题,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夯实思想阵地建设。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具体业务人员责任,5月份专门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充分体现在“助残日”活动各个环节中。

2.关于“责任意识不强,扶残助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扶残助残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截至20233月,全县有104名困难残疾人应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而没有享受,有12名重度残疾人应享受护理补贴而没有享受,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两项补贴”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县残联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及时组织人员对接开展工作,目前已成功申报99人,并正常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剩余5人由于个人原因未办理,其中张乔寿、李明鱼、杨翠菊、杨金美、杨翠平5人已多次通知,本人及家人不愿申报,目前正积极做思想工作,确保应享尽享。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宣传力度,协同县民政局编制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解读宣传资料,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积极做好补贴政策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对新纳入城乡低保及新办证残疾人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家庭主动参与意愿,提高自愿主动申请意识,做好享受补贴政策衔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针对“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对象不精准、资金使用监管缺失。如,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象年龄要求在1860岁之间,但沙溪镇长乐村2021年度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象有多人年龄超过60岁,其中有2人超过80岁(杨家发82岁,张志清85岁);2020124日拨付给沙溪镇北龙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35800元,截至20233月,仅使用6845元,剩余28955元闲置”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及时核实杨家发、张志清两位超龄老人参培情况。根据大理州残疾人联合会、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大残发〔202024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内容“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含不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经核实,两位老人是由其直系亲属杨剑珍、李宝瑞参加培训。强化政策学习,全面掌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政策,严格按照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求实施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确保对象精准,明确培训对象为:具有剑川县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困难残疾人。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725日至30日,剑川县残联在北龙村委会北寺前安置点组织北龙、华龙、四联、甸头、沙坪五个行政村部分残疾人45名,开展以“红雪梨苗种”种植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通过此次培训已将往年培训结余的闲置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三是针对“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公示公开不到位。如,在实施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中,对改造对象及内容没有进行公示”问题。全面加强对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的学习,按照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要求,前期改造项目已公开公示。从2023年已对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及改造内容进行及时全面公开公示,并及时整理相关痕迹档案资料。

四是针对“村级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政策和待遇落实不到位,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对接不够。如,全县共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93人,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仅有10人,甸南镇、老君山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由村干部和社区服务者兼任”问题。农村公益性岗位调整工作,涉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方面面,需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人员和落实待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对接,逐步落实未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的83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待遇。

3.关于“服务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评残服务意识不强。残工委作用发挥不足,在开展县级评残工作中与县卫健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协调对接不够。如,目前县级只开展肢体、视力评残服务,智力、听力残疾有评残医师,但缺少监测仪器,未开展相关评残服务。此外,评残医生数量少,不能满足评残需求”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协同县卫健局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剑川县残疾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聘任县级残疾评定医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残疾评定的认识,强化评残服务意识,调整充实县残疾评定医师,并逐步开展智力、听力、言语评残服务。在县内正常开展各类残疾评定,积极配合省州评残工作组开展乡镇集中评残和入户评残,满足全县残疾评定需求,同时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新办、等级变更、残损换新、迁入、迁出、注销以及惠残政策宣传。在新一届县残联理事会分工中,明确了兼职副理事长李仁君同志协管残疾评定工作的职责。

二是针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跟踪服务不到位。如,全县共有6名残疾人参加盲人按摩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有3人自主创业开办盲人按摩店,但跟踪服务不到位,目前仅有1人享受创业示范户扶持资金”问题。县残联及时研究,并根据残疾人自主创业条件,已向上级争取了创业示范户扶持补助的申报,待创业示范户扶持指标下达,及时进行跟踪服务。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就业培训,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就业培训,实现就业。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跟踪服务,让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三是针对“残疾人协会作用发挥不足。如,县残联成立五个县级残疾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各协会均未正常开展活动,没有发挥代表、联系、团结、服务残疾人作用”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结合全县残疾人实际,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根据五个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委会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结合培训期间、邀请五个残疾人协会人员同时开展残疾人协会各项活动,积极发挥代表、联系、团结、服务残疾人作用。县残联于725日至30日,在北龙村委会北寺前安置点组织北龙、华龙、四联、甸头、沙坪五个行政村部分残疾人45名以“红雪梨苗种”种植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次培训期间已邀请残疾人专门协会部分人员到培训点学习,观摩和掌握培训情况,积极发挥专门协会和协会成员职责,后期将持续开展类似培训等活动。

4.关于“担当精神不足,托养服务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残疾人托养项目公示公开不到位。如,根据《剑川县2022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县残联对申报托养服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审批,但在台账资料中无公示公开记录”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及时核实,经核实2022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托养服务材料已审核并及时公示,但公示材料未及时装订到档案册中。规范实施残疾人托养项目,严格按照“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对符合托养条件残疾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2023年托养服务项目需公示的已及时按要求公示,并在档案册装订时将公示材料装订入册。

二是针对“残疾人托养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如,2022年第一至第五批到剑川县康诺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集中托养人员项目验收表中均无乡镇残联理事长签字,而且验收员表中无验收结果意见”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由于乡镇残联不参与剑川县康诺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集中托养人员项目验收,经县残联研究和与上级部门对接后,进一步规范验收表格,去除乡镇残联验收签字栏。严格按照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要求开展项目验收,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开展残疾人集中托养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工作需由县残联、剑川县康诺精神病专科医院相关人员参加并签字,同时要有验收结果意见。

三是针对“对托养服务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估不到位。如,通过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县残联对托养服务项目检查次数少,未建立监督和评估台账”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已组织人员加大对托养服务项目的日常监督和评估,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托养服务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监督和评估台账,全面了解残疾人托养需求,掌握托养服务实施效果,提升残疾人满意度。410日县残联组织人员到集中托养服务中心对服务情况和伙食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719日州、县残联一同到托养服务中心对集中托养人员档案资料及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

(二)关于“斗争精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如,20208月以来,县残联理事会(扩大)会议上未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总结流于形式,2021202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内容雷同”问题。县残联及时对业务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职责,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增加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次数,坚持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逢会必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不到位。如,2022年未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实到具体办、所和具体负责人”问题。县残联根据《剑川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剑川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结合县残联实际,制定县残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到各办公室和具体人员,确保责任落实。

三是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如,2022年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排查中,廉政风险点查得不全,风险等级不精准,单位出纳杨珍玉、会计尹顺吉廉政风险等级应定位一级,但实际指定为二级”问题。县残联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根据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全员参与,按照岗位风险、股室风险、单位风险三个层次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剖析风险表现,分一、二、三级风险等级定位,责任到人,确保风险等级精准。同时加强对管理财务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是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流于形式。如,2021623日至26日杨丽红以书面形式向领导请假三天,2021310日至12日杨珍玉以书面形式向领导请假三天,但在干部职工签到签退表中有二位同志的签到签退记录”问题。县残联进一步学习相关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干部职工签到、签退、请假等制度进行再次要求和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准时到岗,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必须在上班前完成签到,不得他人代签,没有按时签到、签退的不得补签。如遇特殊情况,需双休日或节假日加班的,按办公室通知执行,考勤与日常上班相同。干部职工请假必须以假条批示为准,特殊情况外不准以口头、电话等方式请假,经领导批准后请假条上报办公室。签到签退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统一在签到表内详细注明请假、出差、参加会议等相关情况,并作为考核和评优推先依据。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一函多餐和接待人数超标情况。如,2022210日接待州残联相关人员4人到剑川开展残疾人春节慰问,餐费共支出715元,其中晚餐支出325元,中餐支出390元,中餐就餐人数达10人”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已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确保公务接待不违规,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做到一函一餐接待、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确保不再出现一函多餐和接待人数超标情况。

二是针对“出差下乡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出差后审批情况。如,杨丽红、施卫中、施武宣、杨珍玉等人于202234日到沙溪镇北龙村下乡,下乡申请日期为202239日”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出差下乡审批程序,做到出差下乡先提前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再出差下乡,根据相关要求,出差人出差前必须由本人填报出差申请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可开展各项出差下乡任务。

三是针对“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如,2020923日报销914日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石宝山歌会节开幕及木雕小镇活动支出280元,无工会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和活动过程”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根据914日工会活动开展情况,补写了工会活动方案。根据工会经费支出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由工会经费报销的必须有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并提供相应的活动过程资料,做到报销资料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四是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628日重复报销20221月至5月期间5次下乡生活补助共计200元(报销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已于20233月完成自查清退”问题。县残联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分管领导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确保差旅费规范报销。

五是针对“费用报销附件不全。如,202156日报销购买10张残疾人护理床的费用10000元,80个坐便椅的费用24000元,两项共计34000元,报销附件中无货物验收、调试等相关凭据”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梳理56日报销购买10张残疾人护理床的费用10000元,80个坐便椅的费用24000元,两项共计34000元涉及的实物档案,于527日补齐财务档案,以及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完善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

六是针对“费用报销不及时,存在多年报销问题。如,2020611日报销单位信函邮寄费510元,其中,2018138元,2019204元,2020168元”问题。县残联已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相关规定,定时通知和提醒工作人员及时报销当年费用,加强对报账员教育管理,杜绝跨年度报账的情况发生,财务分管领导定期检查报账材料,提醒和督促报账员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报账。

3.关于“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监督检查方式单一。如,个别谈话中反映,纪检组对县残联的日常监督主要以“节假日”监督检查和列席残联理事会方式开展,方式单一,形式简单”问题。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组的对接,全面接受纪检组监督,在纪检组监督立足新时代剑川残疾人发展实际,积极履职,在除“节假日”和理事会外组织重要活动时及时与派驻纪检组对接,并邀请其参加指导监督,拓宽方式、形式。

二是针对“监督检查深度广度不够。如,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反映,派驻纪检组在列席县残联理事会中很少发表意见建议,针对县残联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主动开展扶残助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深入,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上有差距”问题。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剑川县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剑川县残疾人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残疾人兜底、康复、托养、就业创业、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疫情防控等工作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已邀请纪检组参会,并认真听取所提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党建工作弱化,抓党建促残疾人事业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如,20208月以来,县残联理事会(扩大)会议未专题研究安排党建工作,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中存在不足、原因分析、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内容雷同”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于721日召开理事会对理事会成员及干部职工分工进行调整,充实党建工作人员力量。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工作要求,执行并推动《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落实,确保党建工作与残联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按期组织会议积极研究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工作要点》《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2023年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如,2021年召开23次党支部会议,会议内容均以党史学习教育、标题式学习文件精神为主,未结合县残联日常工作”问题。县残联牢固树立“抓党建不离中心工作,抓业务不离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党建工作与残联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残联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党建工作促进残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以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调动和组织各岗位党员参与党建的实践活动,创新服务载体,切实形成“通体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是针对“党建工作信息宣传滞后。如,2022年县残联党支部党建信息宣传得分为零”问题。县残联高度重视支部党建工作信息,结合支部日常开展的各项扶残助残政策落实和各类服务残疾人志愿活动,不断提炼总结,积极上报支部党建工作信息。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县残联理事会(扩大)会议对提交议题集体讨论研究不深入。如,2022年内共召开9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其中仅有1次有参会人员对研究议题进行简单讨论,其余8次参会人员均只表示‘无意见’”问题。县残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不武断,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突出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沟通商讨,召开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中决策,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二是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如,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2021年度开展‘主题党日’记录只有2次,2022年党课记录有5次,但是记录内容分为党支部换届选举、剑湖清河行动等,与党课无关”问题。县残联严格落实党内有关制度,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专题大学习”“党课大讲授”“党员大培训”“基层大宣讲”活动和各类扶残助残主题党日活动及双服务双报告双报到活动,做到活动全面规范记录。认真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通过开展讲党课、组织党章学习交流、红色学习体验活动等形式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三是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收回9份征求意见表,有1份无意见、1份空白,其余多数以“加强学习”等希望代替意见建议,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多数以理论学习不够代替批评意见”问题。县残联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会前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作风、品德、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

3.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基础资料归档不及时。如,2020年以来党的建设未按‘五个基本’进行分类归档”问题。县残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支部基础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组织体系更科学、党员管理更严格、支部活动更规范、制度执行更有力、保障机制更健全,对基础党务工作水平再提升,切实解决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常态长效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支部进步。对2020年以来的党建资料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二是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如,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课、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只进行标题式记录,记录内容简单应付,党员积分情况登记表、组织生活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均为空白”问题。县残联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由专人负责,根据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面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对2022年党员积分情况登记表、组织生活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根据2022年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完善登记。

三是针对“‘智慧党建’信息更新不及时。如,董新斗同志党组织关系于20214月转入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但‘云岭先锋’(网页版)仍显示其组织关系在弥沙乡政府党支部”问题。县残联抓好“智慧党建”工作,用好“智慧党建”系列平台。认真落实年度“智慧党建”工作方案,巩固深化“智慧党建”工作成果。持续推动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评定等工作形成常态,引导党员主动使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APP观看优秀视频、学习理论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参加组织活动。

构建党建工作“线上+线下”双推进新格局,实现基层党建在适应新时代要求中不断迭代更新。对于董新斗同志党组织关系于20214月转入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但“云岭先锋”(网页版)仍显示其组织关系在弥沙乡政府党支部的问题,已积极与县直机关工委对接并将组织关系同步到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202010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反馈问题13个,其中整改不彻底2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对象不精准问题依然存在。如,金华镇庆华村大庆自然村史春梅(肢体四级)不属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但被纳入2022年度改造对象中,且享受了盲人电磁炉、盲人电饭煲和闪亮音乐水壶等扶持政策”问题。县残联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政策学习,全面掌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政策,严格按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对象标准实施,确保对象精准,明确对象为:剑川县内具备无障碍改造条件并且有意愿改造的困难重度持证残疾人家庭。实施过程中按照残疾人类别和居家障碍实际,按照“一户一案”原则,对残疾人家庭房屋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杜绝出现残疾类别与改造内容不一致问题。

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然落实不到位。如,2022年只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分析研判重点不突出,风险点查得不准,流于形式,2021年、2022年意识形态分析研究报告内容雷同”问题。县残联立行立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定期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加强新阶段疫情防控、民生热点、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等热点问题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2023317日县残联已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做到安排部署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分别于20233月和6月召开了一、二季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上‘头雁’效应发挥不足。如,理事会会议上未主动组织参会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理事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县残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自学和组织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如,2022218日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够,谈话内容雷同”问题。县残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要求及各级廉政会议精神,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协助配合派驻纪检工作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暨省州县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清廉剑川”建设,充分汲取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案件深刻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夯实作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从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三是针对“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2021年以来一直兼任沙溪镇长乐村驻村工作队员,单位和村上工作‘两头跑’,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少,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县残联进一步统筹好单位和驻村工作,确保单位工作和驻村工作两不误。加强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结合干部职工分工和岗位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推动党员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日常从严管理。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把纪律教育贯穿日常监督管理。

四是针对“跟踪督促和调查研究不深入。如,对残疾人实用技术、托养服务、无障碍家庭改造等日常业务工作跟踪督促不深入,关注结果多,参与过程少;深入基层调研不深入,调研质量不高,近三年调研报告内容类似工作总结,流于形式”问题。县残联进一步强化跟踪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残疾人实用技术、托养服务、无障碍家庭改造等日常业务工作跟踪督促,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按照《关于在全县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州残联系统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乡镇、村组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基层和群众诉求,切实为民解难题,办实事。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县残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增强持续整改意识,既要抓住具体问题不放,进行深入整改;又要强化全局意识和主动意识,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突出问题在残联领域内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做到清查到位、整改到位。并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治本,加强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522928  

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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