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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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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318日至4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5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逐个分析研究。成立了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对党组反馈意见和个人反馈意见全面统筹部署整改,对巡察整改进度和整改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同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注重防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工作多,对服务脱贫群众的项目谋划和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工作重视不够,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同心协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利用周一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将党的理论知识与我局工作职责紧密结合,5月份以来共组织学习16次做到以政治理论武装实际行动。召开监测帮扶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会,在严格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查、双月一督导、双月一调度、一双月通报”的常态化排查工作的同时充分结合我县制定的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积极落实帮扶政策。加大资金保障,下达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241万元,目前1460名符合补助政策的外出务工人员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预留技能培训资金13万元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提升发展能力和就业技能;发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资金208.8万元。切实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不到位。县乡村振兴局未对20224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五指山市水满乡毛纳村考察时就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时进行学习”问题。(已完成整改)

党组在612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补学20224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五指山市水满乡毛纳村考察时就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党组会议、周一列会“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列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使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以政治思想引领工作行动。

三是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交流研讨不充分。经查阅相关会议记录,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其中有15次以理论学习的方式开展,没有交流研讨,学习方式过于单一,未落实‘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的学习要求”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落实“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的学习要求,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修改制定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制度和计划》,严格执行制度和计划开展交流研讨,让全体党员干部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入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结合云南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APP等学习软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点来学,并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经谈话和查阅资料发现,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安排轻落实。202128日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印发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有5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但并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工作责任不明确”问题。(已完成整改)

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落实,于71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会议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组研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分工和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紧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放松,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

二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22年度有3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个人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严肃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和评议;主要领导作为责任人,做好各项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职能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分管股室、业务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针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不充分。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一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县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二季度分析研判报告》以及2021922日《县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内容雷同,主要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结合部门实际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有差距”问题。(已完成整改)

认真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发展态势和乡村振兴局实际情况,党组按季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并适时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撰写研判报告,做到工作不打折扣,做到杜绝应付过关。

四是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有差距。局党组202168日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预案,仅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无预案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方法措施、处置流程等要素,预案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问题。(已完成整改)

加强防范风险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修订编制印发《剑川县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范围、工作方法、措施及处置流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排查和分析风险点,研判应对处置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履行监督指导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监测帮扶工作重形式轻质量,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收入下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728户,占比为总户数的8.9%,部分村推动落实“一户一策”促进增收目标和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通过帮扶措施来促进群众增收效果不明显。羊岑乡杨家村2023年第一季度同比收入下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130户(全村共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25户),占比高达57.7%,帮扶措施制定的就业、产业等增收措施效果不明显,群众增收能力弱”问题。(完成阶段整改任务)

614日召开剑川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制定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质量,要求驻村工作队员深入群众中,认真收集相关数据,做到监测数据真实、完整反映实际情况。614日与羊岑乡人民政府研究分析羊岑乡杨家村2023年第一季度同比收入下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30户的原因,结合农户实际制定帮扶措施。对脱贫群众增收目标和帮扶措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农户实际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全力推动以产业、就业等增收措施实现脱贫户增收,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一户一策”增收目标的帮扶措施,实现脱贫户增收,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023年三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前三季度累计收入为1293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2%

二是针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剑川沙溪牧场(二期)项目,年度计划建设任务为2400万元(其中投入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1000万),目前只完成投资1000万元,项目推进迟缓”问题。(已完成阶段整改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调查研究,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728日同沙溪镇人民政府到项目实施地推进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总投资的60%的项目建设,已完成衔接资金报账1700万元。

三是针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用项目资金填补超预算工程缺口资金的情况。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下达的第一批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中安排金华镇金和村甸心自然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资金40万元,但该项目实际并未实施,只是用来填补2019年金华镇金和村甸心自然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缺口33.13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

金华镇20226月已将剩6.87万元资金上缴财政。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严格落实项目规划和预算工作,做到衔接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再次发生填补超预算工程资金情况的问题。

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有差距。经调阅资料和谈话发现,县乡村振兴局未按《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各乡镇2022年乡村振兴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相关要求对各乡镇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监督”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按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下沉一线监督检查。对8个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批复实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对各乡镇乡村振兴提升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跟踪监督,切实做到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

二是针对“扶贫资产移交协议签订不规范。20211210日与弥沙乡人民政府、象图乡人民政府签订《扶贫资产移交协议(光伏电站)》中乙方接管单位均未签字盖章”问题。(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弥沙乡人民政府、象图乡人民政府签订《扶贫资产移交协议(光伏电站)》中乙方接管单位签字盖章工作。严格执行扶贫资产移交手续,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按照要求完善扶贫资产移交资料。

三是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业务文书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归档材料中县乡村振兴局向剑川县人民政府写的请示文件中出现错别字,文件中资金数据前后不一致”问题。(已完成整改)

77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写作培训,严格执行发文前由分管领导审核、综合股按照公文写作要求把关制度,杜绝在公文中再次出现错别字和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单位干部职工对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应参加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数15人,材料中只有5人填写报告表,没有按照全员参与排查的要求执行”问题。(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整改措施76日,对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认真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全员化,做到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针对“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班子成员黄桂芬、赵继荣2022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与2021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基本雷同,报告撰写存在应付考核情况”问题。(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做好各类总结报告审核。712日局党组书记段瑞霖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撰写个人材料,坚决抵制个人报告材料相互抄袭现象,杜绝再次发生应付情况。

三是针对“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2023128日至29日,李贵平、李小东请假条无领导审批意见;20232月单位签到表中标注王仕贤26日至10日请假,但未见其请假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5日、612日周一列会上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落实“无假条不离岗,返岗先销假”;69日组织职工参加健步走、630日由工会组织开展职工交心谈心活动从心身健康等方面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

2.关于“制度执行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局办公室在派遣公务用车中共有39次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派遣公务用车的情形(其中,剑湖流域开展清河及环境卫生整治派车36次、金华镇三河村下乡派车1次、甸南镇政府和甸南镇白蜡村下乡派车各1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5日、612日周一列会上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由综合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派遣使用范围。

二是针对“在审计工作未完成情况下提前支付审计服务费用。20221014日乡村振兴局在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未完成合同约定审计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提前将5.48万元审计服务费用支付给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问题。(已完成整改)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822日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三是针对“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4月,单位资产中部分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有损坏或已无法使用的均未及时报废;有台式计算机17台、便携式计算机5台、打(复)印机13台向外单位出借,借用手续不完备,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问题。(已完成阶段整改任务)

615日已补齐台式计算机17台、便携式计算机5台、打(复)印机13台向外单位出借的借用手续。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87日已向财政局请求核销已损设备,待财政同意后按规定进行报废。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接待中出现一函多餐的情况。20223月记账凭证24号接待“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第一轮专项督导第六组”4人三餐支出1533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5日、612日周一列会学习《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格执行《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格落实接待报账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审核人员数量,杜绝发生一函多餐、超标准接待现象。

二是针对“接待费用报账不及时。20206月记账凭证18号反映,收取州级下乡人员缴纳伙食费的时间为202019日,但接待餐票日期却为2020628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对发生接待费用及时报销。

三是针对“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先出差后申请现象。如,202212月记账凭证29号中段瑞霖差旅报销单出差日期为2022118日,出差审批单申请日期为20221025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段瑞霖同志在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表示带头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出差程序合规。

四是针对“支出费用结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报账情况。202211月记账凭证20号列支202012月至202210月的洗车费2550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对发生接待费用及时报销。

五是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单据附件不全。20217月记账凭证16号支出端午节职工福利葵花籽油161656.38元,报账单据中只有发票1张,没有职工领取花名册等附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已补齐相关附件并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报销单据、凭证做到程序合规、合法。

(三)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没有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也没有原汁原味地将征求到的意见反馈给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定,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对征集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分类,原汁原味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每一位班子成员,切实做到党内政治生活不打折扣。

二是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班子未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未落实整改责任人;党员个人问题清单中,李树成、李占元两位同志清单内容高度雷同;党支部在会前未组织开展谈心谈话”问题。(已完成整改)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量,李小东同志进支委班子负责支部日常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支委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抓组织生活会各项流程。对李树成、李占元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党员自己撰写发言材料,对党员所撰写发言材料由支委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62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627日召开的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对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进行。

三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存在支委会研究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以业务学习代替支部大会的情况。2023129日和220日,均由支委会来研究2022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事宜;2022年记录的20次支部大会中有16次为业务会议和志愿服务活动”问题。(已完成整改)

6月份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委班子工作力量,由李小东同志负责支部日常业务工作。61日到金华镇清坪村开展支部共建活动,630日到龙门村开展7.1建党节系列活动,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用丰富的党建活动形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落细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没有认真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20221月至12月,县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全体党员自评、初评、互评、终评四项评分均为95分(满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12日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初评、互评、终评,增强政治自觉性和主动性,杜绝做工作中的“老好人”,并把党员评定情况作为党员日常考核的内容。

二是针对“云岭先锋夜校收看率低。如,2022年共组织12期云岭先锋夜校收看活动,党支部总体收看率较低,其中6期收看率为0”问题。(已完成整改)

612日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由支委会牵头按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云岭先锋夜校。

3.关于“基础党务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建基础资料缺失严重。如,2020年至2022年每年度的党建工作计划、活动计划、方案等都没有制定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12日召开支委会,会上要求由黄桂芬同志牵头进一步细化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活动计划》和《方案》,由李小东同志负责好支部日常业务工作并规范做好日常档案台账的归档工作。

二是针对“党支部日常工作记录不完善,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如,2021年、2022年党支部工作手册空白”问题。(已完成整改)

616日召开支委会并召开党员大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由李小东同志负责好支部日常业务工作并规范做好日常档案台账的归档工作。

三是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归档。如,2020年、2021年、2022年党建资料混乱,没有做到一年一归档”问题。(已完成整改)

安排专人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党建资料进行梳理,理清、理顺年度党建资料,做到分类、分盒、分年度管理党建工作资料,使党建工作材料和档案日常化、规范化。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20228月记账凭证49号支付段瑞霖、蔡怡峰、李小东三人82号至85号赴上海考察学习费用中,存在多报销2天生活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1080元的情况”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财务规定,并严格执行关于出差费用报销的制度,段瑞霖、蔡怡峰、李小东三人已于613日前将个人多报的差旅费360元,三人共计1080元退回县乡村振兴局账户,将严肃财经纪律贯穿到整个日常工作中。

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党费收缴随意性大,没有执行‘党费日’制度。20221月至12月,支部委员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没有进行登记造册,也没有按要求登记在党员证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12日召开支委会并召开党员大会,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日”,党员在每月“党费日”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要求全体共产党员把交纳党费作为对自身党性的重要检验,让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一种自觉习惯,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由李树成同志对党员交纳的党费情况集中登记造册,将党费交纳情况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详细记录当月党费交纳情况、支出情况。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一是针对“带头深入一线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缺乏实地调研,主动到群众中发现问题、破解问题、解决问题的时间少”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全覆盖的入户走访,按照每个月不少于3次、每季度不少于10天到乡镇、村(社)、实地开展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联系协调、政策宣传和典型挖掘,全力服务群众,切实做到为群众发现问题、破解问题、解决问题。

认真开展“抓落实”实践活动情况。召开监测帮扶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会,在严格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查、双月一督导、双月一调度、一双月通报”的常态化排查工作的同时充分结合我县制定的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积极落实帮扶政策。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三季度收入信息采集,综合分析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来源变化,防止监测对象收入出现“大起大落”的变动,确保实现增收不低于15%,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抓好产业和就业帮扶,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始终把产业就业作为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根本措施。落实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深入开展就业产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截至826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口为1364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0800人的126%。强化示范引领,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强化规划和建设引领,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按照“示范一批、提升一批、巩固一批”方式,分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深入开展。稳步推进上海对口帮扶云南剑川及2023年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召开项目推进会着力解决资金拨付慢、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二是针对“对班子成员压实责任不够,对单位的管理要求不严,对单位干部职工厚爱有余严管不足。单位主要领导不在单位时,就没有人去组织例会学习”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26日巡察反馈问题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规守纪,进一步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以全县作风整治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久战,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抓铁有痕、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将纪律作风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已完善并修改《剑川县乡村振兴局日常学习管理制度》并印发到各股室,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和替代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不在单位时,有分管领导接替其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学习。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聚焦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522408;电子邮箱ynjcfpb@163.com

中共剑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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