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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医院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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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并结合医院、科室实际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检,针对巡察反馈5个方面37条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推进全县医疗服务能力不足”方面。

1.关于“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总支《议事规则》制定不严肃”的问题: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医院制度制定的严肃性和时效性。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重新制定下发《中共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未严格执行《中共剑川县委关于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查阅资料及个别谈话发现,医院未执行“公立医院院长每年年底向院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进行会议述职”的规定”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剑川县委关于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院长年终需向党总支和县卫生健康党工委进行述职,2023年1月19日院长向党总支进行2022年度述职。医院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做到重要决策事先沟通、日常工作定期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从2022年1月份开始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支委会审议院长办公会提交事项,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明确党办、院办主任分别作为支委会、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员,规范记录要求,提高记录质量。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先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提请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做好会议专题记录,坚持一题一议,会议决策多项时,逐项研究决定。在广泛听取和采纳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党办、院办业务能力,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实行专人记录,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详细记录班子成员讨论发言,对决策的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会议记录完整真实。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是针对“党总支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制定《剑川县人民医院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群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担当作为。2023年2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了剑川县人民医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张云芬为工会主席,杨福生为经审委主任,杨明娟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在今后工作中工会委员会将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已完成整改。

2.关于“领导班子履行担当劲头不足,医疗收入增收乏力;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班子凝聚力差。在问卷调查及个别谈话中了解到,县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不够团结,凝聚力不够,工作相互推诿,团队精神缺失,对县人民医院目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导致职工怨声载道,工作热情不高”的问题。由院党总支牵头,充分发挥好统揽和凝聚作用,利用好各自优缺点,取长补短,统筹和督促好班子作用发挥,利用好中心理论组学习机会加强学习和沟通,提升整个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2023年2月7日完成党总支部增补总支委员选举大会,并重新调整了党政班子任职分工。加强班子分工协作管理,实施A、B角管理模式。每一位副院长联系几个科室,定期到科室到临床科室参与晨会交班,与一线医护人员谈心谈话,发现临床科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班子成员相互协调,经常沟通,拾遗补缺。遇到问题,勇于分担责任,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不严不实”的问题。围绕医院2023年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将“做好当下事”与医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于2023年2月25日—2月28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医下乡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3月10日开展“关爱儿童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增设中午时段门诊,减少患者候诊时间,确保“学做”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落实疫情防控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多次失误”的问题。医院已组织专题会议,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并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相关制度、流程执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检验科、公卫办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将核酸检测有关数据上报至新冠病毒检测信息平台,按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措施,医院党总支定期不定期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业务逐年递减,医疗收入增收乏力”的问题。在医改工作不断深化、医共体建设不断推进的大环境下,落实以病人为中心,适应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医院根据实际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激励制度,修订完善《剑川县人民医院补充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试行)》。积极推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五大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专家工作站工作、发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医共体建设等措施,全面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从而提高医疗收入;截至2023年3月20日已开展送医下乡义诊活动4次,服务群众1000余人;2023年2月份住院收入352.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9.37万元,同比增长22.49%。出院人次874人次,同比增加165人次,同比增长23.27%,住院次均费用4038.68元,同比增加183.64元,同比增长4.76%。2023年11月—2023年4月上海市东方医院麻醉科、消化内科等5名专家,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儿科、口腔科等3名专家到我院驻点开展帮扶,着力提升专科业务发展。未完成,整改中。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一是党总支理论学习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截至2023年3月已完成集中学习3次。把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抓紧抓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流程,注重结合医院业务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网络舆情防范应对处置机制不健全。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缺乏相应的舆情风险防范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的负面信息”的问题。压实科主任科室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科室监控力度,加大党总支办公室监督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全院意识形态动向。加大问题苗头的早介入,防止发生意识形态问题事件。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在查阅资料及个别谈话中,发现医院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被要求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的问题。制订《剑川县人民医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下发各支部、各科室严格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行培训。2023年2月7日剑川县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并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总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导致医务人员违反党纪法规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卫生行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单位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戒、以案示警,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警示教育敷衍了事,告诫警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以“清廉医院”建设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及医德医风理论学习,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和事,通过所在支部和全院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结合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要求,切实通过“三个专题”学习,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截至2023年3月组织召开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2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和廉政文化墙等,寓有形教育于无形影响之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管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绩效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挫伤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问题。2023年2月经职代会、院长办公会和支委会讨论修订《剑川县人民医院补充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试行)》,明确绩效的核算接受医院和科室的监督,绩效办每月给科室公示本科室绩效核算数据、考核结果及相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院周会上通报人均绩效排名前三和后三的科室及当月发放的绩效总金额。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财务风险及资金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为规范我院财务运行,降低财务风险,每年都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增强医院的资金管理效率,提升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成立内审科,加强内部监督,聚焦“三重一大”,紧盯审批权、人事权等关键岗位。财务法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日结;于2023年3月16日调整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科科长、会计员由财务专业正式职工担任;重点岗位将每2-3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是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医院党总支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没有邀请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问题。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任何一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和责任,也必须接受他人的监督。注重过程监督,党总支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未完成,整改中。

2.关于“项目实施未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的问题。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专业知识,学习合同签订的科学规范和正确履行有关规定。强化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养成,要求履职规范化和严谨性,坚决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认真签订和履行合同。从2023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合同管理制度培训,明确合同主责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与配合部门的职责,规范合同审批流程。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联系供货商重新开具销售清单。进一步完善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内审科加强监督。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维修报批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制定《剑川县人民医院车辆管理办法》,从2022年6月开始,经市场调查,医院分别与剑川鑫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与剑川朝阳汽车修理点两家签订维修合同,并对医院救护车常规保养进行报价,每次保养均按报价执行,车辆维修时先让两家修理方报价,以价格低者进行修理,并做好维修报备审批手续,先由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再实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公务接待存在一函多餐情况”的问题。严格执行《剑川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实行一函一餐,并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根据《剑川县审计局关于剑川县人民医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9月8日上缴省财政修理费6080.00元,广东卓如医疗慈善救助款34504.03元,精神科能力建设经费50000.00元,三项共计90584.03元。根据整改要求县乡一体化对口支援人口经费115282.00元、云南省骨干医师培训补助经费13611.00元,南昌市康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2年病床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三项资金合计138893.00元,应纳入收入管理,不得作为暂存款项,将以上三项调整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中,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少数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淡化,敬业奉献精神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部分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淡化,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时有发生”的问题。以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医院干部职工服务态度和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开展“小切口”集中整治行业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净化医疗卫生行业风气,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相关知识,依法执业,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诊疗规范及各项技术操作;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工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工作,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会议”,总结分析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加强医、护、患沟通,重视沟通技巧,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加强实习、学习及进修人员带教管理,有效防范因此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改善就诊环境,提供便民措施;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便于医护人员掌握,做好自我防护,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敬业奉献精神不强,医疗投诉不断”的问题。抓医疗服务质量,强化源头管理,减少投诉事件发生;严格落实首诉负责制,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事件,梳理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及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及出诊医生管理,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推进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微信挂号等服务形式,提高患者就医满意率;建立危急重症患者快速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间得到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强化科室质量控制工作,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十八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技能培训与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防范医疗安全隐患;加强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院不良事件管理的效能和质量,有利于医疗投诉的防控;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升医务人员文化素养;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预检分诊,科学划分诊疗区域,扩充发热门诊,充实医护人员,及时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对药品出入库单据按期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库单入库验收单“领物人”栏未签名,因存在退货、调价,不存在领物人。“验收结论”、“采购”栏刻章补上。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础党建薄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务资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党建资料按“五个基本”规范归档。按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支委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保证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清晰认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落实的长效机制,2023年3月制定《中共剑川县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压实党建责任,明确党建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务等相关制度。依规依据落实每月至少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党员大会,加强支委成员党务知识培训力度,将议事程序印发每位支委,强化规范记录会议程序。强化督查力度。实行支部书记检查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加强检查督促力度,确保落实制度规范化。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云岭先锋APP应用存在不足”的问题。要求下属支部要确实履行支部建设主体责任,及时运用云岭先锋APP,抓实基层党建,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信息的及时有效录入。提高党员云岭先锋APP登录使用率,逐步实现网上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常态化,真正推动智慧党建落细落实。通过党员大会进一步对云岭先锋APP的使用进行培训,重点强调党员积分自评、会议签到签退等。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谨,支部选举不规范,党费收缴数额核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支委会议未研究具体会议议程、会议事项等”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院各支部书记、委员对规范化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流程及资料整理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每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请党总支班子成员驻会指导,保证会议质量。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时,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会存在应付态度”的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全面做好会议方案报审和会前准备工作,强化班子及党员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做到每个流程不能少,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出辣味,严肃材料审核。同时对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不按要求撰写或随意自编、发言提纲高度雷同等相关问题,对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三个支部均未实行党费一年一核的规定,出现党费未按标准缴纳的情况”的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从整改工作开始按照《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标准,核算2023年度党费并向剑川县卫生健康局党工委报备。制定《中共剑川县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规范的党费收缴台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党支部书记选举未执行票决制,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在换届工作中,党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下属各支部也严格按程序进行了换届,杜绝了换届不规范、不严肃、不及时、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针对“财务报销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差旅费报销从2023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剑财行[2022]42号剑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剑川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时报销;根据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支付应付账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及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按要求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传有关资料,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加强支部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对支部提交的党员发展资料进行审核,提高了医院支部党员发展程序的规范性,资料的完整性。进一步严格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支部大会讨论程序中执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一是针对“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有差距,维护班子团结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自觉遵规守纪。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交心谈心,从主观上找原因,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一盘棋”思想。严格执行支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以统筹安排和分类研究相结合,强调议事范围科学、议事事项细化和议事程序严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总支书记定期听取下属各支部专题工作汇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指导不够,监督检查不足”的问题。制定《中共剑川县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2023年度党总支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对下属三个支部党建督导检查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下步工作中,剑川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将持续落实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并充分运用整改成效,紧盯重点环节和重要工作,加强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增强持续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和组织攻坚作用,为推动剑川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521244,电子邮箱jcxrmyy@126.com。

中共剑川县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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