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新) / 监督 ⁄ 督察

剑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1028日至1129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1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3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并结合单位实际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检,针对巡察反馈5个方面37条问题制定了43条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聚焦职能职责不精准,重点工作推进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理论学习有差距,院班子会议未开展理论学习”问题。在党组织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职工大会中都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法规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并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党性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全覆盖开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专题教育,进一步抓实党支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聚焦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医院安全管理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DR资产从金华卫生院划拨至妇计中心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查。正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治疗许可证》。正在整改当中。

二是针对“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差距”的问题。统筹推进妇幼项目工作,1-2月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机构剖宫产率均在全州最低,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远高于任务指标,有效提升了孕产妇和儿童安全保障能力。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信息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完善管理制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分期分批逐步完善。二是县卫健局正在统筹推进全县一体化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在整改当中。

四是针对“临床业务持续下滑”的问题。从科室建设入手,充实调整了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室特点有针对性研究提升业务发展对策,派技术力量薄弱的科室人员出去进修学习,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将从事行政后勤的高级职称人员调整至临床一线开展轮班诊疗和护理工作,3月份就诊人数较前增多,机构发展困境有明显改善。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责任目标书签订(支部书记与院长、副院长签订,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已整改。

二是针对“领导班子开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建立健全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细化管理分工、明确责任。由信息分管副院长姬从蓉同志牵头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院微信群进行摸排、清理,对不是必需的群予以解散,保留的工作群要切实落实群主责任。已整改。

三是针对“微信公众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专人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制定下发《微信公众号发布管理制度》、发布审批流程、发布审批表,并已严格执行。已整改。

(二)关于“廉政建设有差距,服务群众不到位,项目和资金管理不严格”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研究部署”的问题。一是医院支委班子、院行政班子定期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全院开展以原中医医院院长严重违法违纪案为典型的警示教育。以“小切口”整治为契机,对全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清查,主动清退原违规津补贴126862.56元。已整改。

二是针对“班子成员未履行‘一岗双责’”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责任人对所属支部及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全面负责,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未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问题。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制定经济活动风险及防控措施汇总表,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排查涵盖采购管理、财务监管、建设项目管理、聘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项目。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部分医疗项目收费不合理,创等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多收费和重复收费”的问题。一是组织对近期产生的医疗服务价格与次数进行核对,对核对出的多收费和重复收费部分进行退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二是组织收费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文件,巡察指出问题后没有发生多收费和重复收费的问题。已整改。

二是针对“创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结合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剑川县公职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各科室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好计划,把工作内容列好,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讲求工作效率。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医德医风建设重视不够,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医德医风讲座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结合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严的基调,破除“虚漂浮”之弊。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开展‘小切口’集中整治行业作风行动不严不实”的问题。在推进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不打折扣,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列出清单,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已整改。

三是针对“服务群众有差距”的问题。结合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剑川县公职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持续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的投诉较前大量减少。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由院长牵头对“云南鑫品广告公司合同事宜”追溯,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逻辑冲突责成广告公司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结合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查找监管上的盲点,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不再出现招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情况。已整改。

二是针对“项目合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相关规定,巡察指出问题后不再出现项目合同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情况。已整改。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单据报销不规范,存在白条报账现象”的问题。针对白条入账问题,财务科开展自查,对已经产生的进行补开劳务发票,已完成补开一张,另外一张正在督促。进一步学习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不再出现白条入账情况。已整改。

二是针对“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审批不严格,存在无预算、无培训方案的情况”的问题。严格执行县委相关会议管理要求,按照会议类型实行分级审批,已经启用《会议审批表》和《会议预算表》,明确会议规模和支出渠道,未经审批不得召开会议,不得报销会议支出。已整改。

三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多餐接待和违规报销住宿费”的问题。进一步学习和执行好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财务人员先审核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不再出现多餐接待和违规报销住宿费等情况。已整改。

四是针对“出差派遣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学习和执行好公务出差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出差前提出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出差结束后及时完成差旅报销,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不再出现出差事后申请情况。已整改。

五是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对长期以来工会账务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完善相关手续。对新产生的工会票据严格层层审批并及时处理。已整改。

(三)领导体制不健全,班子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1.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未落实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院长兼任副书记’的要求”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已将段淑玉同志任命为党支部支委委员、副书记。已整改。

二是针对“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织会议研究”的问题。健全完善医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支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范本的通知》要求,结合保健院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中国共产党剑川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不再出现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中心行政班子会议决策不严谨”的问题。健全完善了《剑川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严格按照议事程序组织召开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会前没有协商好,不得再出现一个议题多次讨论仍无结果、议程无讨论过程等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针对“党组织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剑川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组织召开支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巡察指出问题后不再出现超范围召开支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代替支委会等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高级职称人员多数从事行政后勤工作”的问题。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于217日下发《关于高级职称人员参与临床工作安排的通知》,220日起将9名高级职称的从事行政后勤人员排班到临床一线开展诊疗护理工作。已整改。

二是针对“人员招录无计划,随意性较大”的问题。由人事科牵头,拟定人员招录计划,制定下发《2023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各科室上报需求表后,经过院办公会认真研究决定招录人数,按程序开展招录工作。已整改。

三是针对“科室负责人调整过于频繁,10个月期间院办公会17次研究、任命科室负责人”的问题。加强对科室负责人的领导,统筹全院工作,对工作难以突破,无法胜任的干部进行调整,同时选拔有担当、想干事的担任科室主任,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已整改。

3.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支部委员会班子候选人产生程序违反规定,未经支委会会议研究就提出初步候选人”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剑川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委班子的产生要严格按照程序由支委会集体决策产生。已整改。

二是针对“会议研究候选人与上报人员不一致,人选多次变更”的问题。及时组织党组织议事规则学习,严肃会议纪律,巡察反馈问题后不再出现议定事项多次变更情况。已整改。

三是针对“未按设置职数选举支委班子”的问题。卫生健康党工委已将段淑玉同志任命为党支部支委委员、副书记。已整改。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上轮巡察整改资料收集整理不到位,未按要求立卷归档,无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资料,整改材料仅突出财务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上一轮巡察资料进行重新整理装订归档。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查找提出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拿出过硬措施,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已整改。

(五)“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关于“原党支部书记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的问题。

一是针对“作为党支部书记,未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扎实开展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坚持突出政治建设、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严的基调、突出以上率下原则,全面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针对“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不力,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落地,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2023222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20233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已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持续落实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做好首要的政治任务,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并充分运用整改成效,紧盯重点环节和重要工作,加强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增强持续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和组织攻坚作用,为推动我县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4525321,电子邮箱jcfybjy1@163.com

剑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3328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