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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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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712日至8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10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县应急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21020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应急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031,县应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标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党委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挖病症根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应急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方面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理论学习不深入、走形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方面重要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方面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作为党组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如,202210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10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形式,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坚持把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方面重要会议精神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能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年内至少开展8次学习’的要求”的问题。局党组制定了《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主题,每次集体学习严格按计划开展并针对学习主题指定12名班子成员开展交流发言,政工科负责收集存档,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年内至少开展8次学习”的要求,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完善学习档案。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局党组及班子成员‘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思想仍然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风险的分析研判,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1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如,20221212日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并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应急工作方面的风险点做了专题分析研判。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责报告和党组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要求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责报告、党建述职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二是针对“舆情防范应对处置机制不健全,对舆情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舆情风险防范意识,未能及时发现网络的负面信息”的问题。县应急局制定并印发《剑川县应急管理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剑川县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等文件,及时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出现网络负面造谣的舆情事件。同时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认真完成网评任务工作,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处置。

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滞后”的问题。县应急局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剑川等平台围绕安全保障、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发布和转发各类安全警示、科普知识,并运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载体,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1000余本,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读本、宣传手册以及宣传手提袋等4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组对应急体制改革工作重视不够,行文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局党组不断提高对应急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视,经和县委组织部对接,待应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后完成改设“党委”工作,现阶段按照“党组”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公文拟制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行文规范。

二是针对“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不严肃,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工作,及时印制会议纪要,落实决策事项,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规范,准确体现讨论决策情况。

三是针对“单位工会委员会不健全”的问题。县应急局进一步健全单位工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3人和工会主席1人,并严格执行工会负责人工会经费报销审核职责,积极发挥工会作用。

四是针对“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推进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工作方案并细化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归档。扎实抓好拓展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为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以赛促学,进一步促使机关党员理解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历史,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利用集体学习、“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4.关于“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三个指挥部’办公室职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2022年,县应急局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移交工作,移交后及时建立“三个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对接渠道、方式和程序,加强部门互动,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联合开展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修订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和抗震救灾三个县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应急综合演练2次、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1次和自救互救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4次;加强物资储备,2022年以来共采购价值150.2万的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人员编制,2022年新增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人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应急力量不断加强。

二是针对“对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及组织实施重视不够,救灾工作中只注重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忽视了灾前核查、损失评估和发放后监管等环节”的问题。县应急局补充完善了调运救灾储备物资的会议记录、发放花名册等档案资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巡察反馈以来每次物资调拨均有党组会议研究记录、调拨通知、发放记录等档案资料,同时加强对物资发放后的监管工作,定期评估物资损失和调拨情况,及时补充缺乏物资;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制定《剑川县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县级救灾物资管理,提升应急救灾保障能力。

三是针对“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繁重,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较多”的问题。县应急局制定《剑川县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对录入执法计划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2022年开展执法检查企业35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1人次,使用执法文书41份,全县行政处罚6起;积极发挥安委办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等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二)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两个责任’履行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明确责任分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开展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复查验收“八个一”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6个问题制定了8条整改措施,已顺利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为“合格”。

二是针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2年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次,要求廉政谈话做好记录,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明确专人做好谈话记录的收集归档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敢于正视问题,不做“老好人”,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等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针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关于“财务管理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单据附件不全”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把关,对缺失必要附件的单据不予审批,并已补充缺失附件的报账单据。

二是针对“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费用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报账情况”的问题。财务工作人员于12月财务封账前定时通知和提醒工作人员及时报销当年费用,加强对报账员教育管理,杜绝跨年度报账的情况发生,财务分管领导定期检查报账材料,提醒和督促报账员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报账。

三是针对“执行县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不严格,会议费用支出中会议方案、报批程序缺失”的问题。严格执行县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大型会议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会议预算,会议按程序报批,报销会议费用时确保要素齐全。办公室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加强对材料的审核,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四是针对“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存在超范围慰问情况”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会慰问有关制度按照慰问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会报账制度,加强对相关单据审核,杜绝出现超范围慰问的情况。

五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超标准支出住宿费”的问题。违规报销差旅费已清退到位,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剑川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公款支付和差旅费报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杜绝在今后报销费用时再次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财务支出票据必须要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六是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核算,设立和使用专账,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制度和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资料保存完整。及时拨付各类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存量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党建引领不够深入,机关党建不扎实”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发现个人发言提纲存在雷同的情况一律退回返工。

二是针对“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已收集完成缺少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积极开展2022年组织生活会前期工作,要求各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

三是针对“以业务安排替代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2022年以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志愿服务、防灾减灾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

2.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出现人数随意变动,没有具体参会人员的情况”的问题。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为完成好各项基础党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手册记录工作,支部书记不定期对党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要及时督促工作人员进行完善。

二是针对“支部委员补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局机关党支部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要求党支部和组织委员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提高组织纪律性,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学习,严抓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换届程序和党务知识,严格选举程序,保障党员权利,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针对“智慧党建开展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智慧党建工作的认识,及时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录入云岭先锋APP,目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已为100%。同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按时开展党员积分自评工作。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方面

关于“‘一把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带头学习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的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州、县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是针对“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不够”的问题。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发扬率先垂范、务实戒虚的精神,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开展专题调研,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2022年以来已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26次、深入基层指导防汛、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35次。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经过3个月的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在县委第三巡察组精心指导和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将这次巡察作为不断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向前发展的“推进器”。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切实增强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续整改工作的责任感。

(二)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既要落实好“当下改”的各项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建立“长久立”的机制,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同时,把整改与履职尽责有机结合起来,服务好剑川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三)做好巡察整改“下半场”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一些制度性需要较长时间持续推进落实的事项,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521086;邮寄地址: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1300(来信反映请注明“对剑川县应急管理局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cxawbgs@163.com

中共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3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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