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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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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311日至419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615日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于617日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 并严格遵循整改方案确定的步骤、程序和措施,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站位,深入推进整改责任的落实,认真“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把县委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加强思想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和《整改事项清单》,同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和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情况反馈的3个问题以及整改工作要求,县司法局党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主人翁姿态,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局党组书记始终做到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带头示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做实“一岗双责”,切身负责,带领分管股科室处所注重分步层层推进,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程序步骤协调一致推进。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县司法局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思想自觉,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整改局面。按要求组织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报送整改报告、接受整改综合评估、持续抓好长期整改等环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扎实开展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和1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难点,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重点问题。

(四)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着手修改完善各项机关内部管理规则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业务程序,强化责任制的推进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股科室处所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司法行政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够严格,社区矫正业务规范化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召开了年度社区矫正暨刑释解矫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组织县相关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同时,联合县检察院开展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十巡回检察组检察社区矫正工作,并按照全州社区矫正工作调研要求,组织县社区矫正人员到洱源县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和统一规范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工作档案和台账,全面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季度执法检查。积极与县检察院协调按时完成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并及时向乡镇司法所反馈检查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不断规范档案台账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

2)针对“对公证工作重视不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离人民群众的需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二轮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运行中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对需办理业务的群众做好接待、登记手续,并一次性告知群众业务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对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网上办证平台,对于符合远程办证程序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在线申办。三是继续加强公证人员及公证辅助人员法律知识及公证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公证队伍业务处理能力。

3)针对“贯彻落实‘八五’普法不及时、法治宣传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普法责任及监督检查工作。细化剑川县“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二是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普法重点任务。积极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开设普法专栏,并以“剑川政法”“剑川司法行政”“剑川警方”“剑川法院”“剑川县人民检察院”等微信公众号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线上普法,不断讲好“剑川普法”故事。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十进+N”活动。三是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完成剑川县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和甸南镇龙门村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4)针对“放管服”改革执法监督有差距。一是及时对全县乡镇村(社区)委员会开具证明事项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经梳理汇总全县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同比往年呈明显下降趋势,减证便民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及时召开了2022年剑川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联席会议对村(社区)开具证明事项作再安排、再部署。二是持加强对要求违规出具证明事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开展跟踪问效,切实指导、督导行业系统、基层依法依规出具证明事项工作。

5)针对“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民调解工作在一些村组有弱化趋势”的问题。一是定期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会议,以常态培训、专业培训以及案件评查等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目前,已对全县八个乡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二是完善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台账,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完善日常管理培训,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奖补”工作。三是快速推进到期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移交相关单位后续相关任聘。四是全面推进“云智调”系统的应用,积极开展“智慧调解”工作,采购了村级“云智调”系统。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中,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手抓,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个人对照检查及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7)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未建立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多以会议代替”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剑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一月一次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文件内容逐项开展工作。二是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每次都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

8)针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剑川县司法局行政系统网络平台管理办法》《剑川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剑川县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舆情风险研判评估制度,严防涉司法行政舆情炒作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突出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全县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的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剑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严格把控文风会风的作用发挥不凸显”的问题。一是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范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研究制度。二是严格会前向局党组成员收集议题汇总,并提出会议议程安排建议方案,局党组书记审定,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至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坚持议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作临时动议。

10)针对“工作不严不实,党组会议纪要编印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公文写作相关要求和程序,严肃党组会议纪要撰写和编印,严格实行纪要审核签发程序;二是并对原编发期数存在的问题短板,结合客观实际,进行理顺和改正。

11)针对“会议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严格实行会前搜集、整理、确定党组议题后,再召开会议,并及时完善会议记录,严格会议签到,实行会议纪要发文登记,做到会议记录规范、要素记载齐全,做到议事过程与结果和会议相统一。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充分,工作方法措施较少”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日常工作有记录、阶段性工作有检查、年终有述职述廉和考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开展分管领域权责清单,制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职清单等,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严、流于形式,存在敷衍应付心理”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剑川县司法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并按任务分解逐项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剑川县司法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一月一次”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共修改完成了《剑川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各项机关内部管理规则制度21份。

1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大力开展风险教育、廉政教育、家规家风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二是严格要求各股科室处所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建立台账,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财务报账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核算日清月结基本原则,完善了财务日常运行制度建设。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收支业务,及时处理财务事务,修定完善好单位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财务事务在规定内执行,单位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16)针对“项目工程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单位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实施单位项目工程。

17)针对“未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最新业务知识;二是加强预算法的学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把财务工作规范于预算法。

18)针对“记账凭证装订不规范”的问题。已在日常工作中立行立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认真规范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细化责任。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党支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针对组织生活会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相关党员进行反馈教育,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要求相关党员进行整改。

20)针对“组织生活会材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安排专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材料不齐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客观实际积极进行查缺补漏。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和资料收集整理,并积极参与了州委组织部对剑川县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检查工作,对党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立行立改,严防“两张皮”现象,确保业务有序推进,日常档案规范整理。

2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委员会履职不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责任,督促各支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活动。二是要求支委成员带头把党建引领摆在突出的位置,贯穿在工作始终,利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政法工作方向不偏、稳步开展。

22)针对“支委改选程序不严谨”的问题。组织支委成员梳理支委改选程序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具体责任人在专题整改会议上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严肃规范支委改选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支委成员对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照“云岭先锋”APP记录,结合实际查缺补漏,组织支委成员认真学习基础党务知识。二是积极向优秀党支部相关党员进行学习交流,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支部建设情况查找短板和不足,指定专人负责规范记录支部工作手册,不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的组织能力。

24)针对“‘智慧党建’”党务电子台账录入不规范、不齐全,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党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一是通过专题整改部署会议和中期推进会议,及时将党支部“智慧党建”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全体党员作反馈和通报,并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党组会议进行报告。二是认真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加强支部材料日常管理,以规范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三公开”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深入学习省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对照“案中人”“案中事”坚定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法纪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26)针对“法治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专业化法治人才短缺严重”的问题。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司法行政岗位专业要求,以调入或招录的方式尽快补充司法行政系统所空缺的人员,调入补充人员要优先考虑法学专业和年龄结构问题,新招录的按岗位要求设置专业要求,想方设法不断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3问题

1.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27)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统筹协调能力稍显不足,存在工作方法措施较少和工作抓而不紧等情况,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科学谋划的决策力,提高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意识形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2.关于主要负责人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28)主要负责人“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劲头不足,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促检查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和培训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二是扎实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先后到挂钩村弥沙乡弥新村和羊岑乡兴文村召开3场“书记院坝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三是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3.关于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9)关于主要负责人“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较少,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年轻干部职工的关心培养力度不够,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不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干部职工的联系,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平时与班子成员多交流沟通,坚持“五个必谈”,每年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经常性同干部职工交心谈心。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并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一月一次”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股科室处所,形成清单,严格执行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中,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手抓,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2.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学懂上下功夫。以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为契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同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剑川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具体内容,并结合“一月一次”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细化学习内容,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二是在弄通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贯通起来。三是在做实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解决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的精神营养,提高判断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3.关于“特色亮点宣传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途径,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认真查找并整治巡察反馈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结合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处理,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交办制、限时办结制、整改情况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我为群众算笔账”等工作,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

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法治剑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共识,切实为全县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剑川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4521294;电子邮箱jcxsf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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