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4月19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9日向,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编办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县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印发了《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10大类24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落细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跟踪问效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落地见效,为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办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县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部门工作条例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强化“组织口”意识。二是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修订完善学习制度,第一议程得到有效落实。对标“组织口”标准,坚持每周一“政治理论+机构编制业务”学习模式,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不断夯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基础。三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促进理论业务有机结合。培育“组织口”作风,以“学好身边人,做好当下事”活动、主题党日、“书香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等活动为契机,依托“学习强国”、“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云课堂”等网络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抓实理论学习,着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月”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反复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通过举办一次读书班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一次知识竞赛等方式,准确掌握《条例》的实质内容和科学要义,切实将《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行动指南”。
二是针对“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彻底”问题。一是为加强全县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川县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由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编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二是制定印发《剑川县机构编制督查整改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压实部门责任,方案明确了实行“宽出严进”等31条整改措施。三是制定三年消化超编行动计划,确保2024年底全面完成省州明确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及省州控编减编和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要求,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对接,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主动请求业务部门指导。为抓实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请求宣传部门业务指导,制定《2022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分析研判表》,由各股室、电子政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本股室、中心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及其他风险隐患,并提出应对措施,经股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审定。二是召开季度分析研判会。各股室、电子政务中心共排查出意识形态风险8条,共提出10条应对措施。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暨半年总结会,会后及时形成《2022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和《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二是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带头抓工作落实,签订了《剑川县网络安全承诺书》,推荐县委编办网评员1名。本年度已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网络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县委编办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办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方案》。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县级检查组实地检查实名制管理系统1次。
三是针对“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有偏差”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2022年3月9日印发的《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已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干部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县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半年总结,由主要领导召集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年内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主要领导同干部职工签订《县委编办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10份;上半年已按时上报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四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存在照搬照抄的情况”问题。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形成的材料严格把关,提高文字材料质量,本年度各项方案已没有再出现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加强学习,紧跟形势,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纪律有偏差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未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活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充实完善学习活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按步骤、按时限开展“学做”等活动,做到学习活动有记录、有总结,不流于形式。
二是针对“文风会风不严”问题。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办文办会工作,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确保召开的会议主题鲜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并原原本本如实记录会议过程和内容,不断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对意识形态工作,按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再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三是针对“会议记录涉嫌造假”问题。一是充分认识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努力提高文秘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及时详实记好会议记录。二是分管领导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确保各项会议记录及时、真实和完整。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资金支付程序倒置”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2022年7月18日,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审定内部管理制度,经修改完善后,印发了《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按修订完善后的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三章“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出纳支付的顺序进行,坚决杜绝资金支付程序倒置问题。
二是针对“出差派遣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善后的《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五章“出差制度”规定,按照公务之家出差申请流程,坚决做到先派遣后出差再报销,出差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差时间不一致或出差时间之后提交的出差申请一律不予报销。
3.关于“财务处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手续不完整”问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所有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决做到审批程序不完整的单据出纳一律不予报销支付,并经常性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无审批先报销的现象再发生。
二是针对“财务处理不及时”问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各种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的相关程序办理,及时处理各种账务,坚持做到日清月结。
三是针对“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会计记账凭证装订在凭证的左上角,规范装订,执行会计凭证的归档标准,规范和完整装订账册。
(三)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以党建引领发展有弱项方面
1.关于“基础党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积分制管理,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初评、互评、终评程序开展积分制管理活动。二是指定专人及时完善支部工作手册中的党员积分登记,使“云岭先锋”APP数据与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一致。
二是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每月党费日开展好党费收取、上缴工作,并指定专人及时做好党费证和支部工作手册党费收缴情况登记。
三是针对“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支委会研究提出改选请示报上级党委批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的程序,规范选举支部委员。在支部工作手册上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中以个人问题代替班子存在问题”问题。在2022年7月5日召开的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个人材料按个人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材料由班子全体成员参与并讨论形成,班子成员没有以个人问题代替班子存在问题。
二是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的程序,民主评议党员要按规范化、制度化进行,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如实记录和反映参会党员情况。
3.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作风不严”问题。一是执行修改完善后的《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第九章“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考勤管理,未出勤的如实记录相关情况。二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签到与签退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在下乡、出差、参会和临时外出公干之前必须向综合股报备;综合股按日核实签到签退信息,并进行详细备注。
二是针对“签订合同不严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执行完善后的《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章“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本单位各类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签字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消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四)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职责有差距,导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一把手”意识,敢说敢管,敢于刀刃向内,善于发现和提出各类问题。二是以开展“学做”活动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党性意识教育,强化党员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说真话、干实事,如实客观公正评价班子成员。
2.关于“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主要领导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在2022年7月5日召开的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深刻查摆巡察反馈的问题,既找理论短板、工作弱项,又找思想差距、作风不足,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职报告,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针对“经费审批不严”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参加工会财务知识培训,参与工会经费互审活动1次,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县委编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已经多数推进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县委编办将牢固树立长期整改、全面整改的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提升部门政治建设能力、机构编制整体业务效能、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以巡察整改持续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0872-4523946;邮政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环城南路48号(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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