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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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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39日至4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剑川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6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615日,县财政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621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县财政局党组于615日完成2个问题的立行立改工作。621日,县财政局党组及时上报并印发了《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剑财党组发〔202210号),提出7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推动整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起主责、负起总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加强跟踪督促,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629日,县财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1)完善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制度,规范支部“三会一课”、股室学习制度,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2)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抓好财政收支管理、支持项目攻坚、服务产业振兴、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剑湖保护、服务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和全面深化改革九件实事,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3)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并定期分析研究财税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问题。725日,制定印发《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档案。目前,县财政局党组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

三是针对“会议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会议3次对财政经济领域当前在网络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防控措施。(2)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对党组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任务落实进行跟踪督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月度、季度绩效进行考核。

2.关于“局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12022年支出预算严格按照“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政府重大项目”的原则和顺序,分轻重缓急安排,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公用经费。(2)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以必要支出需求为导向,逐项审核论证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从严从紧安排项目支出。对资金安排依据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预算安排。(3)严格执行《剑川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查工作。(4)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评分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提升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全面,绩效评价范围窄”问题。(12022年年初,县财政局对全县重大或重点民生项目、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工作制度,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牢固树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意识。(3)将部门所有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采取单位及部门自评、县财政局审核、复核、抽查,继续采用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形成“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重视支出责任和成本,重视产出和结果”的预算绩效管理新理念,最终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4)完成对各单位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按时上报县考评办,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及存在问题反馈各单位。2021年剑川县绩效评价考核居大理州第一位。

3.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有差距”问题。(1)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2629日,县财政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查摆出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34条。其中,领导班子6条,班子成员28条。并形成整改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结合实际不够”问题。(1)增强主业主责意识,在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上,围绕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长变缓、财政增收乏力等客观原因和财政平稳运行、兜牢“三保”底线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召开财政收支分析会议,研究提出解决措施。(2)高度重视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领域安保维稳工作局面。

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应付检查考核”问题。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3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四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1)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2)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4.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829日,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剑川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剑川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剑川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重申相关财经纪律,严格贯彻执行。

二是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修订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修订)》,重申相关财经纪律,严格抓好贯彻执行,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针对“服务意识淡化,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15月份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财会干部参加全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操作专题在线培训,确保全县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顺畅,保证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2518日至20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剑川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财会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全县财会干部的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进行了全方位讲解培训。

(二)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在周一学习例会和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上,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剑川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修订)》等规章制度,重申相关财经纪律,开展随堂测试,确保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二是针对“会计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问题。(1)制定了《剑川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财会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共同举办,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培训,提升机关财会人员综合素质能力。(2)在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上,逐字逐句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规章制度,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针对“对财务资料随意涂改”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四是针对“长期存在账账不符情况”问题。在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上,再次深入学习《剑川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剑川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重申相关财经纪律,确保做到定期、及时核对账务,确保账账相符。

五是针对“单据审批不规范”问题。(1)在周一学习例会上重申相关财经纪律的基础上,829日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再次组织学习《大理州州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剑川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差旅费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试行)》《剑川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举一反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对2020年至目前机关财务管理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六是针对“在工会账户和行政账户中重复列支节假日慰问金”问题。(1)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于615日将超标准补助部分按要求进行上缴。(2)制定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工会工作制度》,再次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剑川县总工会关于使用好“七大节日”职工慰问品购买经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严格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职工长期占用单位资金”问题。修订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二是针对“多次将行政经费拨入工会账户”问题。(1)再次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剑川县总工会关于使用好“七大节日”职工慰问品购买经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2)围绕工会经费收入、支出、预算、会计管理等方面,对2020年至目前工会财务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印发了《剑川县财政局工会工作制度》。

三是针对“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执行不严”问题。(1)组织干部职工对剑川县已制定印发的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重申相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剑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规章制度。(2)修订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修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事前审批、事后报销程序,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

3.关于“学风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学风不严”问题。(1)组织学习《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规范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股室学习制度。(2)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进行如实规范记录,并对党组议定事项进行跟进督办,形成工作台账。

二是针对“文风不谨”问题。(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及学习贯彻,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意识形态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坚持问题导向,由办公室统筹负责,举一反三,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痕迹资料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是针对“会风不实”问题。(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按期上报机关发文及会议数量。(2)再次组织学习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如实规范记录各类主题党日等活动,对图片、心得体会等痕迹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督促党员在云岭先锋APP上进行签到,并及时进行更新。

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考勤制度不严”问题。(1)在周一学习例会上进行多次进行重申强调,规范干部职工签到签退、请销假等行为。(2)在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上,再次组织学习《剑川县财政局考勤制度》,重申考勤纪律,并将其纳入月度、季度绩效进行考核。

二是针对“公务用车派遣不规范”问题。在周一学习例会、财经纪律专题学习活动等上,对《剑川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进行再学习,对如何将规范申请公务用车、上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等程序进行再学习、再讲解。

(三)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目前,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9次,讲授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2)管好用好智慧党建管理系统,常态化通过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评定等工作,并及时录入更新数据26次。(3)严格执行每月1日交纳党费的规定。19月共交纳党费3533元。

二是针对“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1)贯彻执行《云南省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试行)》。目前,举行了2次活动为13名党员过“政治生日”,颁发了“政治生日”贺卡13张。(2)强化支部活动统筹协调,每次组织支部活动均做到提前发布通知,引导党员主动按时参加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三是针对“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1)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剑川县财政局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剑川县财政局党组班子及成员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于610日按要求完成县财政局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2)强化党务干部学习培训。目前,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培训6人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5人次,举行了支委委员集中学习9次,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四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1)再次组织支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2)加强支委委员培训教育。目前,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培训6人次,举行了支委委员集中学习9次。(3)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次组织党支部活动均要求支部党员通过云岭先锋APP进行签到或报名参加活动。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针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再次组织学习《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重申相关纪律制度,修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及议事决策程序。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1)制定印发《剑川县财政局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明确主题、议程、步骤等内容,已于218日按要求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2)履行好支部书记领导职责,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对20名支部党员个人交流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党内民主走形式”问题。(1)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等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党组书记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规定和末位表态制度。(2)对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目前修订完善和新出台相关制度20项,下步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使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问题。(1)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会议就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县级储备粮监管不力、对国资公司监管不力的纪检监察建议进行了传达研究,并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2)集中观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通报学习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交流讨论和随堂测试,并于915日组织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撰写心得体会31篇。

二是针对“教育管理流于形式”问题。(1)党组、党支部分别于128日、328日、629日、915日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等开展警示教育,并在周一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云南通报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廉洁防线。(2)党组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诉求,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解决,使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

(四)关于“把关定向不够严格,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少”问题。(1)党组3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做到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了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及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了《剑川县财政局“抓党建 促基层财政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实施方案》,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

二是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1)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为抓手,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组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2)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选派两名同志作为网评员,密切关注财政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及时分析研判,妥善化解。

2.关于“费用报销审批不严,存在超标准报账”的问题

针对“费用报销审批不严,存在超标准报账”问题。严格按照《剑川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差旅费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试行)》等相关规定,于615日将超标准补助部分按要求进行上缴,并再次重申相关财经纪律。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转化,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党治党,提升工作效能。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解决存在的“四个意识”树得不牢、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松劲,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标巡察反馈意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的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与时俱进地建章立制,并一以贯之执行好、落实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4521230;电子邮箱:jcxcaizheng@163.com

中共剑川县财政局党组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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